📌 30 秒戰略摘要
為何企業主與高資產族群必讀本文:
收養關係在繼承法上享有與親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權利,但實務中最容易引發爭議的並非「能否繼承」,而是「與原生家庭的權利衝突」及「收養關係終止的風險」。本文揭示三大法律地雷與兩大規劃盲點,協助您在家族傳承規劃時,真正做到一視同仁而非徒具形式。
核心戰略要點:
✓ 法律地位平等: 合法收養的養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完全相同,無差別待遇
✓ 單向道原則: 收養關係存續期間,養子女與原生父母的權利義務「停止」非消滅
✓ 雙向繼承迷思: 養子女無法同時繼承養父母與原生父母,僅能擇一
✓ 終止收養風險: 收養關係一旦終止,養子女所有繼承權歸零並回復原生家庭
✓ 意氣用事代價: 因衝突簽署終止收養協議,可能讓數十年孝順付出化為烏有
✓ 遺囑平等原則: 養父母應在遺囑中明確一視同仁,避免親生子女以血緣為由爭執
📖 本文內容
那個關於「養的」就矮一截的錯誤觀念
🤔 在處理繼承案件時,一個很常被問到的問題就是:「律師,那個...他是我們家收養的,不是親生的,遺產也該分他一份嗎?可以讓他少分一點嗎?」這句話背後,往往藏著複雜的家庭情感與計較。
我先直接給個斬釘截鐵的答案:在法律上,合法收養的子女(養子女),地位跟親生子女(婚生子女)完全一模一樣。
是的,你沒看錯。法律看的是「關係」,而不是「血緣」。只要收養程序是合法的,那養子女的繼承權利就跟親生的一樣,沒有誰比較大、誰可以多拿的問題。不過吼,實務上真正會出包、讓大家傷腦筋的地雷,往往不是養子女「能不能」繼承,而是藏在另外兩個魔鬼細節裡:「跟原生家庭的關係」以及「收養關係的終止」。
法律怎麼說:三大關鍵戰場
一、法律地位完全等同親生子女:別再用血緣大小眼
很多人會卡在一個觀念,以為收養只是名義上、感情上的認可,法律上總有差別待遇吧?錯了!
民法規定得很清楚,養子女跟養父母的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這句話翻譯成白話就是:一旦辦了合法的收養登記,國家就承認,這個孩子是你家的一份子,所有權利義務,比照辦理。
這會直接反應在繼承上。
我辦過一個案子,長輩過世後,幾位親生的子女就跑來,主張爸爸比較疼收養的那個妹妹,遺囑裡把最值錢的店面留給她,很不公平。他們氣噗噗地問我,能不能以養女「不是親生的」為理由,去爭取更高的份額。
當然不行啊!
我跟他們解釋,養女的繼承順位、應繼分,都跟他們這些親生子女排排站,權利是平等的。如果他們覺得遺囑分配不公,要去主張「特留分」的扣減,當然可以,但計算的基礎,是把養女也算成一份繼承人來平均分配。想單純用「她不是親生的」這個理由來排擠她,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所以,千萬不要再有「養的」就矮一截的錯誤觀念了。法律給予的保障,是扎扎實實的。
二、與原生家庭的牽絆:繼承權的「單向道」
這點超重要,是最多人搞混的地雷區!
很多人以為,被收養後,我就同時有兩邊的繼承權,可以繼承養父母的財產,也可以回頭繼承原生父母的財產。
哪有這麼好的事!
法律規定,子女被他人收養後,他與「原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在收養關係存續中是「停止」的。注意這個詞,「停止」,不是「消滅」。這代表什麼?代表在收養關係還在的時候,你法律上的父母就是養父母,繼承權也只對著養父母這邊。
換句話說:
你不能回頭去繼承原生父母的遺產
你的原生父母,未來也不能繼承你的遺產
之前就有個讓人難過的案例。一位年輕人被收養後,長大賺了點錢,卻不幸意外過世了。因為他單身沒有子女,結果原生家庭的兄弟姊妹就跑出來,說大家都是手足,是不是可以分一份。當然是立刻被法院打槍,因為在法律上,這個年輕人的繼承人是他的養父母,跟原生家庭在法律上已經是「暫時的陌生人」了。
這個「單向道」的規定,就是為了確立收養家庭的穩定性,避免產生「一個孩子、兩對父母」的權利義務混亂啦。
三、最大的變數:「終止收養」讓一切歸零
這是最現實,也最容易出包的地方。收養關係,是可以因為各種原因「終止」的。
終止收養有兩種主要方式:雙方合意,或是上法院裁判。例如養父母跟養子女感情破裂、一方有虐待或重大侮辱的行為,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請求判決終止收養關係。
這一步的後果是什麼?
一旦收養關係終止了,那養子女跟養父母的法律關係就一筆勾銷,你又變回「外人」了。
之前講的所有繼承權,也就通通歸零!你的法律身分會「回復」,重新跟原生父母連結上,未來繼承權也是看原生家庭那邊。
意氣用事的千萬代價
我看過有長輩,因為跟養子為了錢的事情大吵一架,一氣之下就跟養子簽了終止收養協議書,跑去戶政事務所辦了登記。長輩心裡可能只是想嚇嚇他,沒想到幾年後自己突然中風走了,因為收養關係已經不在了,這位養子就真的連一毛錢都繼承不到。他過去二十幾年的孝順和付出,在法律上,就因為當初一時的意氣用事而化為烏有。
真的很可惜,吼!
所以,收養關係的存續,才是養子女繼承權真正的命脈所在。
💡 林律師的商業戰略提醒
法律給了無血緣的親情一個名分和保障,這點值得肯定。但法律條文是冰冷的,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才是維繫關係最重要的溫度。
對於養父母來說,如果你們是真心將養子女視如己出,那除了在生活上給予關愛,在法律規劃上,更應該「一視同仁」。在遺囑或生前規劃時,清楚地表明你的心意,讓親生子女和養子女都感受到公平的愛,這才是避免你身後他們反目成仇最好的方式。不要讓「血緣」這個外在因素,成為孩子們心中計較的刺。
對於養子女來說,你要清楚自己法律上的權利,這是你的底氣。但更要明白,這份權利建立在「收養關係」的基礎上。法律上的終止,是隨時可能發生的風險。維繫與養父母之間的感情,遠比爭執法律上的權利,來得更重要、也更溫暖。
說到底,家事,從來都不只是法律事。法律劃下的是最低的底線,而那條線之上,能讓財富與愛都順利傳承下去的,永遠是人心啊。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參考法規:
民法第1077條: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林鴻文律師 #愛的最後一哩路 #收養繼承權 #養子女法律地位 #終止收養風險
👉 追蹤粉絲專頁,掌握更多實用法律知識,讓你的人生更有保障! https://www.facebook.com/hilawfirm
👉預約法律協助:https://lin.ee/0CKVtkU
(若連結無法點擊,請搜尋 LINE ID:@dr.lin.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