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 秒戰略摘要
為何企業主與高資產族群必讀本文:
再婚家庭的遺產繼承是台灣最容易引爆家庭戰爭的法律賽局之一。多數人誤以為再婚後財產「理所當然屬於現在這個家」,卻忽略了前段婚姻子女的繼承權與特留分保障。本文揭示兩步驟計算公式與四大爆雷點,協助您在幸福重建的同時,用清晰的法律規劃化解潛在衝突。
核心戰略要點:
✓ 繼承人範圍: 所有親生子女(含前段婚姻所生)與現任配偶,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 兩步驟計算: 第一步先算「剩餘財產分配」,第二步才分「遺產」,順序錯了全盤皆輸
✓ 配偶優先權: 現任配偶可先主張婚後財產差額之二分之一,此為債權非遺產
✓ 特留分防線: 遺囑不得剝奪子女應繼分之二分之一,否則可透過訴訟扣減取回
✓ 最大爆雷點: 婚後財產範圍認定不清,導致雙方家族對簿公堂耗時耗力
✓ 最佳解方: 提前擬定遺囑並清楚說明分配考量,用白紙黑字避免猜測與誤解
📖 本文內容
▍那個關於「現在這個家」的美麗誤會
🤔 很多人都以為,再婚後,財產理所當然就是「現在這個家」的。這句話,我必須很直接地說,只對了一半,而且常常是引爆家庭戰爭的導火線。
在法律上,當你離開時,能來分你財產的「繼承人」,除了現在的枕邊人,還包括你「所有」的親生子女,無論是跟前妻(或前夫)生的,還是跟現任配偶生的,手心手背都是肉,法律地位完全一樣。
這往往是最多再婚家庭感到驚訝,也最容易「出包」的地方。當新家人與舊感情在繼承的十字路口相遇,如果沒有事先規劃,那幾乎註定是一場傷腦筋的風暴。
▍法律怎麼說:兩步驟公式拆解
處理再婚家庭的繼承問題,就像在解一道數學題,你得先搞懂公式,才能一步步算出答案。我直接把最關鍵的兩個步驟拆解給你看,搞懂了,至少能避開八成的糾紛。
▍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先算!
這是什麼意思?講白話就是,在分遺產「之前」,法律給活著的配偶一個超級權利,可以先來「結算」夫妻倆在婚姻期間各自賺的錢。
我辦過不少案子,都是現任配偶跟前妻的小孩,為了「爸爸到底留下多少婚後財產」吵翻天。很多子女會覺得很虧,認為爸爸的錢怎麼好像先被阿姨(或叔叔)分走一大半,才輪到我們。
我必須說,這不是誰佔誰便宜,這是法律賦予配偶的權利。
簡單的算法是這樣:把先生跟太太在「婚後」才增加的財產(例如薪水、投資獲利,但不包含繼承或別人送的),各自算出來,然後多的那一方,要分二分之一的差額給少的那一方。這筆錢,是「債務」,要從過世那方的財產裡優先拿出來支付,付完了,剩下的,才叫「遺產」。
▍實戰案例:一千一百萬如何變成六百萬
舉個情境吧:
王先生跟現任的陳太太結婚十年,王先生婚前無財產,婚後財產增加了一千一百萬元,陳太太增加了一百萬元。今天王先生過世了,他的前妻子女跟陳太太要怎麼分財產?
第一刀,不是分遺產,而是陳太太可以先主張權利。兩人婚後財產差額是一千萬元(一千一百萬元減去一百萬元),所以陳太太可以先請求分走二分之一,也就是五百萬元。
這五百萬元拿走後,王先生的財產剩下六百萬元(一千一百萬元減去五百萬元),這六百萬元,才是大家可以分的「菜」,也就是法律上真正的「遺產」。
這一步沒搞懂,後面全亂套,千萬要記得啊!
▍第二步:剩下的「遺產」,配偶跟「所有」子女再來平分
好了,上面那個例子,假設王先生只剩下的六百萬元遺產,該怎麼分?
繼承人是「現任配偶」陳太太,以及王先生與「前妻」所生的子女們。假設王先生跟前妻有兩個小孩,王先生與陳太太未生小孩。那繼承人總共就是三位(陳太太加上兩個小孩)。
這六百萬元的遺產,就由這三個人均分,每個人可以拿到兩百萬元。
所以,整個算下來:
- 陳太太總共拿到:五百萬元(剩餘財產分配)加上兩百萬元(遺產繼承)等於七百萬元
- 前妻的每個孩子各拿到:**兩百萬元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有點感覺了?再婚家庭的財產分配,跟一般家庭的想像,真的不太一樣啦!
▍最常吵起來的狀況就是…
實務上,最常吵的就是「婚後財產」的範圍到底怎麼認定?哪些錢是婚前就有的?哪些是婚後才賺的?如果沒有記帳習慣,或資金混在一起,到時候光是為了釐清這些數目,就夠讓兩邊人馬對簿公堂,搞得筋疲力盡了。
▍特留分:遺囑也無法跨越的法律防線
很多再婚的長輩會跑來問我:「林律師,我能不能用遺囑指定,我的錢一毛都不給前妻那邊的小孩?」
答案是:不行喔!
法律為了保護每個繼承人最基本的權益,設計了「特留分」這個保底機制。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前妻那兩個小孩的法定應繼分是每人兩百萬元,他們的特留分就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也就是一百萬元。你寫遺囑時,最多也只能剝奪到讓他們只能拿一百萬元,如果連這一百萬元都不給,你這份遺囑在法律上可是會「出包」的,子女還是可以透過訴訟拿回屬於他們的特留分。
💡 林律師的商業戰略提醒
牽了新的手,是人生下半場的幸福,但對於過往的責任與情感,法律希望我們能有一個公允的處理。
處理再婚家庭的傳承問題,我很少跟當事人談「公平」,因為每個人的立場不同,對公平的定義也不同。我更傾向談「清晰」。把規則弄清楚,把你的意願透過合法的方式表達清楚,才是對所有愛過你、以及你愛的人,最負責任的表現。
最好的工具,永遠是那份提前準備好的「遺囑」。你可以在遺囑裡,清楚說明你希望財產如何分配,甚至可以附加一些情感上的話語,讓孩子們理解你的考量。這不僅是分配財產,更是在喬事情,用白紙黑字把你身後的局給安排好,避免大家因為猜測、因為誤解而互相傷害。
法律是冰冷的,但愛不是。提前規劃,不是不信任,而是為了讓你牽過的每一雙手,都能感受到你最後的溫柔與關懷。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參考法規:
-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 民法第1144條:配偶應繼分的計算方式
- 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民法第1223條:特留分的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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