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救贖 - 寂靜深處的悸動共振
【李惟】
105年9月23日。台中監獄的鐵門在我背後「喀」一聲合起來。十個月。那個聲音像釘子,釘在我脊椎裡。
我深深吸了一口氣,外面的空氣是汽車廢氣、土灰、還有太陽烤過柏油的臭。難聞。但我還是吸很深。因為在裡面,連臭都是別人給的。
沿著大肚山的路往下走,經過嶺東科大,看到路邊那間賣會客菜的店。
「去你媽的會客菜。」
我忍不住罵出聲。
會客菜。在裡面,那是比黃金還珍貴的東西。每次有人收到會客菜,全房的眼睛都會發亮。房長把袋子打開,像拆別人的命。他那桌先夾,夾得很慢,故意讓人看。輪到我們這桌時,味道還在,肉沒了。
我坐新人桌。那桌的位置永遠靠牆。
我媽第一次來會客,帶了一大袋菜。滷肉、炸雞、她親手包的水餃。那是我進去之後吃到最好吃的東西。
可是分菜的時候,房長那桌先挑。等輪到我們這桌,滷肉剩幾塊肥的,炸雞剩兩根雞脖子,水餃被夾走大半。我媽辛辛苦苦準備的菜,我只吃到幾口。
爸來會客的時候,沒帶菜。他坐在玻璃窗另一邊,臉色鐵青。
「你知不知道你讓我多丟臉?」他壓低聲音,但那種憤怒藏不住,「我在外面都不敢跟人說我有兒子!」
我沒說話。
媽坐在旁邊,眼眶紅紅的。
「媽,妳的臉怎麼了?」我看到她的顴骨有一塊淡淡的瘀青。
她別過頭,像怕我看到什麼。
我喉嚨乾了一下。
那一秒我不是懂——我是知道事情跟過往一樣沒變。
「爸,你又打媽了?」
「關你屁事!」爸拍了桌子,「你自己都關在裡面了,還管別人?」
那是他們最後一次來。
在裡面,有錢就好過,沒錢可以賺錢也好過。洗衣服、洗碗、幫人跑腿,什麼都可以換成菸或電池。菸和電池就是監獄裡的貨幣,可以買泡麵、買餅乾、買一點點尊嚴。
我不抽菸,但我口袋裡永遠有菸。
因為那不是菸,是通行證。
因為在裡面,菸不是菸,是你能不能換到泡麵、能不能換到別人不找你麻煩。你不懂規矩,就會被規矩教到懂。
十個月。我學會了很多。
低頭、閉嘴、當隱形人。
這些技能,出來之後也很有用。
——
兩百五十萬。
這個數字是我從大學開始,一點一點存下來的。
大學的時候我半工半讀,但真正讓我賺到第一桶金的,是出國帶貨。
那時候代購很夯,我飛日本、飛韓國,行李箱塞滿藥妝跟服飾,回來在網拍上賣。一趟下來,扣掉機票住宿,運氣好可以賺個兩三萬。我常常出國,不是因為有錢,是因為這樣才能賺錢。
我也喜歡動物,自己學了訓犬。考了證照之後,開始接案子幫人訓狗,週末去勤美誠品綠園道那邊做街頭表演。帶著我的狗,表演握手、裝死、跳圈圈,路人覺得有趣就會投錢。運氣好的時候一天可以賺上萬,運氣不好就幾百塊。
畢業後我進了科技業,做 AMHS 自動化部門的技術員。
技術員。做二休二,十二小時一班,做到你懷疑人生。休假的時候我繼續做街頭表演,繼續斜槓,繼續存錢。
就這樣存了快三年,終於存到兩百五十萬。
然後我遇到了阿國。
——
阿國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我們常一起吃飯、抱怨公司。他說想開手搖飲料店,地點看好了,就差資金。
「惟哥,你投資我,我們一起當老闆。」
我相信他了。
一個月後,他打電話給我。
「惟哥,這筆錢我不還了。我名下什麼都沒有,你去告啊,告贏了也拿不到錢。」他笑著說,「對了,你要是敢動我,我就告你傷害。搞不好還可以跟你要一筆和解金,是不是很划算?」
他是故意的。從頭到尾,都是設計好的。
幾天後我在酒店門口看到他,穿著名牌、戴著手錶,用我的錢過著爽日子。
他看到我,笑了。
「惟哥,想通了?還是想打我?」他拍了拍我的臉。
「來啊。」他笑得像在點餐,「我女朋友在錄影,你打越重我賺越多。」
我看了一眼那支手機。
鏡頭黑黑的,像一個洞。 我知道那是洞。
我還是把拳頭塞進去。
一拳、兩拳、三拳。
他倒在地上,臉上全是血,但他在笑。
「錄到了吧?」他對著那個女人喊,「這叫殺人未遂!」
——
偵查庭上,檢察官問我:「你知道打頭可能致死嗎?」
「……知道。」
「所以你是故意的?」
「我沒有想殺他——」
「但你知道可能致死,還是打了。對吧?」
殺人未遂。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的律師說,唯一的辦法是和解。
「對方開價一百二十萬。」
「我最多四十萬。」
「他說最少八十萬,不然就讓你被判殺人未遂。」
八十萬,或是十年。
我沒有選擇。
我拿出僅剩的四十萬存款。媽瞞著爸,把她存了一輩子的私房錢給我湊了十萬。我找大學時候的朋友借了十萬,把我那台開了五年的二手車賣掉,湊了二十萬。
八十萬。
阿國簽和解書的時候,還跟我說:「惟哥,謝啦,有機會再合作。」
法官把殺人未遂改成傷害罪,判一年五個月。
假釋出來,十個月。
我欠他兩百五十萬,他拿走我八十萬,我還要坐牢。
我想笑。笑不出來。我想罵。也罵不出來。因為我一開口,旁邊的人只會說:「你先看看你自己是什麼東西。」
——
出獄之後,更生保護協會幫我介紹了一份工作。保全。
說是保全,其實是外包的外包再外包。政府單位發包給 A 公司,A 公司轉包給 B 公司,B 公司再轉給 C 公司。我就是 C 公司找的臨時工。
一天十二小時,一千塊。時薪八十三塊,連最低工資都不到。
沒有勞保、沒有健保、沒有任何保障。
「你有前科,能有工作就偷笑了。」
我做的是商辦大樓的夜班,從傍晚六點到早上六點。
有一次凌晨兩點,住戶投訴隔壁太吵。我上去處理,開門的是個喝醉的酒店小姐,整身酒味,眼神渙散。
「小姐,有住戶說——」
話還沒說完,她扶著門框,一陣嘔吐物直接噴在我臉上、身上。
她含糊地說了聲「抱歉」,然後把門關上。
我站在走廊上,滿臉都是別人的嘔吐物,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回到櫃檯,投訴的住戶又打電話來罵:「怎麼還有聲音?你們這種人就是沒用!」
你們這種人。
還有一次,一個媽媽帶著小孩經過大廳,指著我對小孩說:「你看,不好好讀書,以後就跟那個叔叔一樣當保全。一輩子沒出息。」
一輩子沒出息。
也許她說得對。
——
一零五年十二月九日,傍晚五點半。
下班後我去麥當勞買晚餐。1+1,吉事堡加中杯雪碧,五十塊。這是我每天唯一的熱食。
走進麥當勞之前,我就看到她了。
一個小女孩,穿著幼稚園的制服,渾身濕透,沿著人行道漫無目的地走。她的步伐很慢,像是不知道要去哪裡,又像是已經放棄了要去哪裡。
我站在門口看了她一眼,然後走進去點餐。
不關我的事。
我不是好人,我是更生人。 我只要被誤會一次,就回去。 回去那扇門後面。 我承受不起「一次」。 只要再出任何差錯,就要回去關。
點完餐,拿到食物,走出來。
她蜷縮在麥當勞外面的座位上,整個人縮成一團,發著抖。
雨越下越大。
路過的人很多,沒有一個停下來。
我站在騎樓下,看著她,天人交戰。
不要多管閒事。我告訴自己。你是更生人,你有前科,你經不起任何誤會。
可是她好小。
好小好小。
縮在那裡發抖,像一隻被遺棄的幼貓。
我站了大概兩三分鐘。
然後,我走過去了。
「小妹妹?」
她抬起頭。
那雙眼睛讓我的心臟漏跳了一拍。
空洞。疲憊。麻木。那不是一個六、七歲孩子該有的眼神。
那是我每天在鏡子裡看到的眼神。
「妳怎麼一個人在這裡?爸爸媽媽呢?」
她的眼眶紅了,眼淚無聲地滑落。
「先吃東西。」我把整袋麥當勞遞給她,「這個給妳。」
她接過去,用發抖的手打開,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著。吉事堡已經涼了,但她吃得很認真,像是怕食物會消失。
我摸了摸她的額頭。燙得嚇人。
「妳發燒了,我帶妳去醫院,好不好?」
她看著我,沒有說話。然後,輕輕點了點頭。
我脫下外套披在她身上,把她抱起來。
「我的車在前面,我帶妳去榮總。」
——
上車之後,她很快就睡著了。
我邊開車邊撥了 110。
「你好,我在路邊發現一個小女孩,她發高燒,我現在要帶她去榮總急診。她大概六七歲,穿幼稚園制服……對,我會在那邊等你們。」
掛掉電話,我看了一眼副駕駛座。
她蜷縮在那裡,臉色蒼白,呼吸急促。
然後,她開始說夢話。
「媽媽……不要打我……」
我的手握緊了方向盤。
「我不是掃把星……媽媽……我不是……」
她的聲音很小,帶著哭腔。
我把車停在路邊。
我沒辦法繼續開了。
看著她蜷縮在座位上,那麼小,那麼瘦,發著燒,做著噩夢。
我想起了小時候的自己。
躲在房間裡,聽著客廳傳來的吵架聲,聽著東西被摔碎的聲音,聽著媽的哭聲。我把被子蒙住頭,假裝什麼都聽不到。
我多希望有人來救我。
可是沒有人來。
從頭到尾,都沒有人來。
長大了,離開了,以為可以重新開始。結果呢?遇到阿國,被騙、被關、被社會當垃圾。
沒有人救我。
可是這個小女孩……
她也在等一個人來救她。
我重新發動車子。
這一次,我不想再袖手旁觀。
——
到了榮總急診,我抱著她衝進去。
「她發高燒,燒得很厲害!」
護理師接過她,推上病床。
「你是她的什麼人?」
「我不認識她,在路邊看到她一個人淋雨。我已經報警了,警察應該等一下會到。」
護理師點點頭,推著她進去檢查。
我坐在急診室的塑膠椅上,等著。
大約十五分鐘後,兩個警察走過來。
「李惟先生?是你報案的?」
「對。」
「可以說明一下情況嗎?」
我把經過講了一遍。警察邊聽邊做筆記,然後拿出手機核對資料。
「李先生,」他抬起頭,眼神變了,「你有傷害罪的前科?」
「……對。」
「而且你現在是假釋中?」
「對,但這跟——」
「你說你不認識這個小女孩,卻把她帶來醫院?」
「我看她一個人在路邊淋雨,發著高燒——」
「一個有前科的成年男性,帶著一個不認識的小女孩來醫院。」
他語氣很平,很冷。 「李先生,我們需要你配合。」 他把手機螢幕轉過來,像翻給我看罪名。 「你有前科,現在又帶著不認識的未成年。」 「你要我怎麼寫報告?」
我張了張嘴,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旁邊的護理師聽到「前科」兩個字,看我的眼神也變了。那種眼神我很熟悉——警戒、懷疑、厭惡。
這時,診間的門開了。
那個小女孩坐在病床上,手上打著點滴,臉色還是很蒼白。她看到我,眼睛亮了一下。
「小妹妹,」警察走過去,「妳認識那個人嗎?」
她看了看警察,又看了看我。
「他救了我。」她的聲音很小,但很清楚,「我在外面淋雨,他給我吃東西,帶我來醫院。」
「妳之前認識他嗎?」
「不認識。」她頓了一下,「但他是好人。他的眼睛跟其他大人不一樣。」
警察皺起眉頭,似乎還是有些懷疑。
「妳叫什麼名字?爸爸媽媽呢?」
小女孩沉默了很久。
「我叫莫妤希。」她低下頭,聲音更小了,「我沒有爸爸媽媽。」
沒有爸爸媽媽。
我的心揪了一下。
「我是孤兒院的。」她補充,「我……我從幼稚園跑出來的。」
警察開始打電話聯繫孤兒院。我站在病房角落,不知道該走還是該留。
「謝謝你。」
她突然開口。
我轉頭看她。她的眼睛黑亮黑亮的,帶著一種我說不上來的東西。
「謝謝你帶我來。」
這麼簡單的一句話。
可是我的心好像被什麼東西觸動了。
那種感覺很奇怪。像是我胸口那個地方,很久沒用了。剛剛她說「謝謝」的時候,它居然痛了一下。不是被打的那種痛。是還活著的那種痛。像是結冰的湖面,出現了第一道裂縫。
「不客氣。」我說。
大約四十分鐘後,一個五十幾歲的婦人急匆匆地走進急診室。
「妤希!妤希在哪裡?」
「請問妳是?」警察問。
「我是孤兒院的院長,我接到電話說——」
她看到病床上的小女孩,鬆了一口氣。
然後,她轉頭看到我。
「你就是……帶她來的那個人?」
「對。」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眼神複雜。
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是感謝?是懷疑?還是跟其他人一樣,看到我的前科就自動把我歸類成危險人物?
我已經習慣了。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這一次,我很在乎她怎麼看我。
因為那關係到這個小女孩。
那個說我的眼睛「跟其他大人不一樣」的小女孩。
那個跟我有著同樣眼神的小女孩。
院長沒有說謝謝。
她只問了一句: 「你叫什麼名字?身分證給我。」 「我得做紀錄,免得出事。」
我把證件遞出去的時候,手指有點僵。
我突然明白——
我救到她之前,得先證明我不是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