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經在中國網上視頻看了一個節目,內容是有個十歲女孩要求爸爸不要離開她。這個爸爸其實不是女孩的親生父親,她是被遺棄在路旁的嬰兒,好心的男人把她帶回撫養,他的女友甚至因此而離開他。有次他因工作意外而失明,但兩人還是相依為命。後來,爸爸被診斷出患不治之病,為了讓女兒有個好人家照顧她,雖然他萬分不捨,他登報請人收養女兒。有人家願意收養,但女兒不願離開父親,然而為了女兒好,爸爸還是要求女兒離開。
這讓我想起兩則我多年前在報紙上看到的故事。故事中的兩對夫妻也都是中國人。一對夫妻,先生重病在醫院,太太在旁照顧,這對夫妻其實是對很恩愛的夫妻,但在醫院裡,先生常給她臉色看,惡言惡語,連護士都看不下去了,認為太太不需要受這種委屈,但太太流淚說著:「我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做,他是故意這樣,要讓我在他離開後,不會還想念著他。」
另一對夫妻是太太生重病,她要求先生煮麵疙瘩給她吃,但每回她都嫌先生煮的麵難吃而把麵倒了,然而先生無怨無悔,仍繼續煮給太太吃。終於有一天,太太吃了後,說:「你終於把麵疙瘩煮得好吃了,我可以放心了。麵疙瘩是你最愛吃的,我走後,你可以自己煮給自己吃了。」
為什麼我對這兩則故事記憶猶深呢?因為當時我一位美國朋友和我提起他的父親對他母親的態度很不好。他的父親有很多病痛,所以我跟他分享這兩個故事,認為他父親是故意的,態度不好有可能就像前面故事裡的先生或太太的用意。他起初不以為然,但被我一再重複有這個可能性,因而問他的兄弟、嫂嫂與弟媳的意見;結果是每個人都搖頭,不贊同他們父親的態度不好,其用意是讓他們的媽媽不會在他過世後有所懐念。我不清楚是否在美國有發生類似上述所提到的中國事件,雖然沒有朋友父親的直接回覆,但從朋友及其親人的反應,可看出這樣做在美國文化是不尋常的。
我卻是非常容易地接受類似事件的發生。記得當時國中分班,為了讓自己以前的學生能早點適應新老師,我對學生說,「你們就像嫁出去的女兒,不能有事沒事就回娘家。」言下之意,就是有事不要動不動就來找我,而要找新老師;我當時的想法是如此做,學生的適應期就會縮短。然而事隔數年,就像前面的三個例子,我覺得這種處理方式不是很妥當。
與其在生離死別前,讓你所關懐的人覺得你無情,何不告訴他/她你之所以這麼做或這麼說的原因,讓對方表達其想法,共同決定如何讓這種情況下,雙方記得的是相處時的美好時光,而不是於人於己心理受到傷害的感受。想想如果在前面提到太太生病的例子裡,在先生還無法煮出好吃的麵疙瘩前,她就撒手人寰了,情何以堪?或許在先生的心裡,共同與心愛的妻子度過餘生,比花時間想煮出好吃的麵疙瘩還重要。然而妻子卻認為自己走後,先生自己會煮好吃的麵疙瘩非常重要。同樣地,在先生重病的例子裡,太太很了解先生為什麼對自己態度惡劣,但她或許渴求先生就像沒生病以前一般地對待自己,而不是故意地惡言相待,希望她會在他死後忘記他。麵疙瘩雖是先生喜歡吃的,但不是唯一的食物;無限懐念死者到無法自控確實不好,睹物思人卻是難免的。但是把自己的想法投射 (projection) 在對方,而沒有真正考慮到對方的需要,表面看起來是非常關愛對方,在自己死前,已考量到死後對對方的照顧,但卻可能忽略了對方的真正需求。
爸爸為了讓女兒有個好人家照顧她是考量到女兒的未來,但女兒不要與父親分離的要求也是不容忽視的。或許爸爸、女兒與要收養女兒的家庭可以商量出一個方式,能考慮到所有涉事者的需要。如果時光倒流,我會和學生說:「以後你們主要是和新老師互動,有事時找新老師可以讓你們早點適應新老師處理人事的方式;然而你們若有問題,隨時可以來找我。」人是很能適應環境的,但每個人所需要的適應時間長短不一。有人馬上就可以適應與調整新環境,有人卻需要一段時間。如果在這段時間,一個人無法適應新環境,又無法向他人求助,對這個人來說,是不是求助無門,雪上加霜?
想一想,你是不是遇到過熱情的長輩或朋友在餐桌上挾他/她認為是好吃的菜給你?若剛好是你喜歡吃的,沒問題;若是你不喜歡的,你是不是不知如何是好?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否錯誤地把自己的想法和意願投射到別人身上,來替別人做事或出主意?如果說剛好是對方需要的,當然不錯;如果不是呢?是不是可能造成對方的不知所措?若我們先問一問對方,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些類似的情況發生呢?
根據一篇在全球專業中文經管百科網站談到「投射效應」的文章(全球專業中文經管百科,是由十多萬網友共同編寫而成),「投射效應」是指將自己的特點歸因到其他人身上的傾向。是指「以己度人」,認為自己具有某種特性,他人也一定會有與自己相同的特性,把自己的感情、意志、特性投射到他人身上並強加於人的一種認知障礙。比如,一個心地善良的人會以為別人都是善良的;一個經常算計別人的人就會覺得別人也在算計他等等。
該文中, 提到「投射效應」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是「感情投射」,即認為別人的好惡與自己相同,把他人的特性硬納入自己既定的框框中,按照自己的思維方式加以理解。比如,自己喜歡某一事物,跟他人談論的話題總是離不開這件事,不管別人是不是感興趣或能不能聽進去。若引不起別人共鳴,就認為是別人不給面子或不理解自己。
二是「認知缺乏客觀性」,比如,有的人對自己喜歡的人或事越來越喜歡,越看優點越多;對自己不喜歡的人或事越來越討厭,越看缺點越多。因而表現出過分地贊揚和吹捧自己喜歡的人或事;過分地指責甚至中傷自己所厭惡的人或事。這種認為自己喜歡的人或事是美好的,自己討厭的人或事是醜惡的,並且把自己的感情投射到這些人或事上進行美化或醜化的心理傾向,失去了人際溝通中認知的客觀性,從而導致主觀臆斷而陷入了偏見的泥淖中。
的確,人是有相同的慾望和要求的,也就是有共同性,所以我們對別人做出的推測,在很多情況下可能是正確的,但人與人之間畢竟還是有個别差異,以己度人(投射),難免會有偏差。例如,以為別人也喜歡自己所喜歡的人事或是父母把自己的喜好強加到子女身上,為子女選擇學校或職業,卻沒有考慮到孩子的興趣。人與人之間有共同性,但每個人也有其個性,如果我們太過於投射,總是以己度人,那麼要想真正瞭解別人就會有困難了。要知己知彼,須雙向溝通了解彼此的想法與需求,這應該是我們可以嘗試的第一步,你同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