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法律黃金交叉點。許多業者以為「沒被抓到就沒事」,但在《國土計畫法》預計於 2031 年 4 月 30 日之內上路(立法院延期6年內實施),法律裁罰的邏輯將發生質變。
過去是依照《區域計畫法》處罰,金額較低且多為行政輔導;未來《國土法》將採取「分類分級、加重裁罰」,最高罰鍰可達 500 萬元。
以下為您整理「未申請特登」或「未辦理用地變更」工廠在國土法時代面臨的罰則:
一、 裁罰金額大幅提升(分三級)
《國土計畫法》針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的罰則,比起現行的《區域計畫法》(6萬-30萬)要嚴厲許多:
- 第一級:最高罰鍰 (100萬 ~ 500萬元)
- 適用對象:在「國土保育地區」或「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一)」從事一定規模以上(通常指大面積)的非法工廠。
- 原因:這類土地被視為國土的核心,違規被視為嚴重破壞國土指導原則。
- 第二級:中度罰鍰 (30萬 ~ 150萬元)
- 適用對象:未經許可且具備一定外部影響的土地開發。
- 第三級:一般罰鍰 (6萬 ~ 30萬元)
- 適用對象:小面積違規、違反一般使用項目。
專家解析:即便您的工廠面積小,未來裁罰的**「起跳價」與「頻率」**都會因國土法的落實而增加,且罰鍰後會強制執行下一階段。
二、 強制執行的「三部曲」:斷、撤、拆
國土法賦予地方政府更強大的行政執行力,不再只是罰錢了事:
- 連續罰與斷水斷電:罰鍰後若未在期限內恢復原狀,得「按次處罰」。隨後直接通知台電、台水公司進行斷水、斷電。
- 撤銷相關登記:如果您有特登但沒去辦用地計畫(逾期),特登身分會失效,隨即喪失所有免罰的「保護傘」,變回非法違建。
- 強制拆除:國土法明定地方政府應勒令拆除,其產生的拆除費用由業主全額負擔。
三、 刑責介入(針對重大違規)
這是國土法最重的武器。若違規行為導致下列後果,將面臨刑責:
- 致人於死: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00 萬以下罰金。
- 致人重傷: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0 萬以下罰金。
- 致生災害:處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500 萬以下罰金。
四、 沒申請特登或變更的「兩大慘狀」
狀態現行法規 (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實施後未納管/未特登罰 6~30 萬,但執行效率不一。
精準打擊:依據功能分區重罰,農一、農二區工廠將成為稽查熱點。有特登但未變更暫時免受處罰,處於觀察期。
2040 期限一到:若未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保護傘消失,面臨拆除。檢舉制度較零散,多由地方政府受理。
檢舉獎金機制:國土法傾向建立獎金制度,增加業主被檢舉的風險。
五、 專家給老闆的警示
如您之前提到的,建築師的角色在此刻至關重要。為什麼?
- 土地變更不等於建物合法:如果你現在不找建築師做完整規劃,等到國土法上路後,你即便想「補辦」手續,若建物結構不符、消防不過,政府將直接以國土法的高標準裁罰,不再給予輔導緩衝。
- 成本越拖越高:國土法上路後,為了符合國土保育標準,土地變更的門檻(如綠帶比例、滯洪池等)可能會比現在更嚴苛。
您目前的廠房是否位於「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一)」?這類土地在國土法上路後是最危險的標的。如果您不確定分區,可以提供地號,我幫您初步查詢風險等級。
相信地產 特登工廠服務產業鏈 關心您0919-89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