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也起得太早了。鬧鐘響起時,窗外仍是一片黑矇矇的夜色,城市還沒真正醒來。我提著畫具走到廈門人和路,只能在有路燈的地方將就著落筆。昏黃的燈光把街道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光圈,像舞台上尚未拉開布幕的序曲,而我就在那光圈裡,摸索著構圖。
黑漆漆的實在看不出什麼細節。騎樓的柱子、斑駁的牆面、招牌的邊角,全都隱沒在夜色裡,只剩下模糊的輪廓。我只能憑感覺走,憑記憶補足形狀,用線條猜測光影。筆尖在紙上移動,心裡其實有點不安——這樣畫,會不會全都走樣?會不會天亮之後才發現比例不對?
漸漸地,天色微露曙光。遠方的天空從深藍轉為灰白,街道輪廓慢慢浮現。原本模糊的店面開始有了層次,鐵門上的鏽斑、屋簷下的電線、路邊停著的機車,一一現身。光線還是昏暗,卻多了一點溫度。偶爾有早起的行人匆匆走過,腳步聲在清晨顯得格外清晰。人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要畫畫可就不一定了。清晨的光線太柔,細節不夠明朗,顏色也還沉睡著。但也正因為如此,街景少了白日的喧囂,多了幾分靜謐與詩意。沒有車潮,沒有吆喝聲,只有風輕輕吹過招牌的聲音。
畫到一半,我忽然明白,其實清晨速寫的價值不在於畫得多精準,而是在於捕捉那一瞬間的氣息。那種半夢半醒的城市表情,是中午永遠看不到的。人和路在黎明裡像一位尚未梳妝的女子,素顏卻真實。
當太陽終於升起,光線灑滿整條街,我停下筆。紙上的線條或許不完美,卻記錄了這段黑暗到微明的過程。原來,有些畫,不是畫給別人看,而是畫給自己——提醒自己,在模糊之中,也能找到方向;在看不清時,仍然可以相信感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