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已經很多年沒有吃生日蛋糕了。幸好,她並沒有在意,生日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偉大事件。有些人喜歡開個生日派對,自己負責邀朋友、選好場地、做好佈置、自己說想要收到什麼生日禮物。在O的眼中,這種行為非常奇異,而且讓人感到不知所措。生日這件事,不應該是好朋友們記得,然後主動幫忙舉辦的嗎?為何最後要壽星親自出馬呢?
不過O也有辦過生日派對,那是她第一次在麥當勞過生日,有十幾個好朋友出席,大家吃著熱氣的薯條與各式各樣口味的漢堡包,她和朋友們一邊笑一邊聊天,互相幫對方拍下回憶照片。直到現在,O依然記得那些生日片段,但不記得那是幾歲生日了。可能是16歲,可能是18歲,她相信一定是20歲之前發生的事。
因為20歲之後,她便告訴自己,年齡不重要,生日不慶祝也無所謂。O的媽媽說:「不要慶祝生日!生日代表甚麼你知道嗎?生日代表你又老了一歲,又靠近死亡多一點,這種事要慶祝嗎?」後來,爸爸生日,媽媽生日,O和弟弟妹妹生日,都不再慶祝了。
生日彷彿是禁忌,是不值得歡喜快樂的事情。不過,O還是會出席朋友的生日會,每當她看著那個精緻的生日蛋糕,插滿猶如煙花的火光,心裡面便想起媽媽講過的話:「不能點蠟燭。因為你吹熄一支蠟燭,地府就會勾你一次的陽壽。」
小時候的O經常發著相同的夢,夢裡背景顏色像昏暗龐大的山景,在一道看似鐵閘的面前,有一條小樓梯,她並不認識的小女孩在那邊沉默地站著。每次夢醒了,O都有種很深很強烈的痛苦感——小女孩被遺棄了,從此沒有家、沒有親人也沒有未來。
被遺棄的人,會慢慢,慢慢地忘記自己生日。因為她不記得,而世界上的所有陌生人也不會幫她記起。那為什麼人會被遺棄呢?自從O懂事以來,就一直在心裡偷問自己的問題,但從來不敢向家人探問,深怕會掉進某個命裡被安排好的陷阱。至於那個夢,許多年以後,好像也遺棄O了,反而O卻把它像寶貝似的紀念著。
重複的生日過了一個又一個,現在的O漸漸想不起自己幾歲了,但她始終記得愛過的人的誕生日期,那些留在青春回憶裡的生日蛋糕,每當想起時又會再度亮起火花的蠟燭,照著那些她不再擁有的可愛人面。生命活得久了,也不代表可以把生活的挫折看透。
「你知道嗎/其實我真的很羨慕你/冷酷的世界裡有人給你說/其實什麼都不需要怕/下一支花火/吹啦吹啦/吹啦吹啦」
註:原標題〈生日快樂〉,引自詩集《淡水月亮》p.136
攝影:陸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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