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影評】獻身於寫作--《叛逆的麥田捕手》

  因為璿璿和加菲的推薦,找了這部片來看。
  過去我無數次在書店拿起《麥田捕手》又無數次放下。年輕時以為,經典如林,總有天讀到你不急於一時;年紀大了,當待讀書單列得跟裹腳布一樣長時,錯過,也就不那麼上心了。
  我是在沒有讀過沙林傑的作品,也對他的生平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這部電影。
  電影開頭,沙林傑母親幾乎是對他的父親咆哮:「他就是要去哥倫比亞唸創意寫作,而你,必須付這筆錢!」
  《麥田捕手》出版,第一頁就是「致我的母親」。沙林傑的母親絕非為了「被記得」才支持他的寫作,而是肯定自己的兒子擁有寫作的才華。誰不想被家人關愛、支持、肯定呢?現實世界多的是質疑寫作這門「行當」的父母(比如那個要沙林傑去做培根大王的父親)或親朋好友三姑六婆們,而怎麼「化阻力為助力」確實也是我們當修的功課。關於這個話題我已於臉書言及,轉錄於下:
>>以下摘錄自個人臉書<<

若你的兒子,年幼時就表現出對音樂的熱情與天賦,你要不要送他去學琴學樂理,並在有限的能力內購置他需要的樂器讓他練習?這是物質的付出。(物質必須敲算盤,所以容我忽略你提供的溫暖住所和美好三餐,因為算不完)

若他練累了,你會不會陪他聊聊天,讓他可以暫時忘記古典指法非人的操練?若他參加比賽,苦練三個月上台三分鐘,最後什麼獎都沒拿到,你會不會安慰他、鼓勵他再接再厲?這是心靈的陪伴。(心靈從不能量化,所以它的重要性絕非物質可比)

得到物質的付出和心靈的陪伴,這個小孩會成功嗎?而當他成功的那一天,他是否會以家人為榮?

在我寫作的路上,不論物質或心靈,我的家人從來沒有給我半分支持。你說寫作要什麼?要買書來讀要筆電要上咖啡廳付咖啡錢;你說心靈呢?文學獎落選、投稿被退,很努力地想要提升自己卻怎麼做都事倍功半的那種壓力。我的家人從來沒有在寫作上支持過我一分錢,從來沒有為我分擔我創作遇到的壓力。等等,我不是要討拍。

我只是困惑,當有一天我終於站上台發表得獎感言,除了感謝神,感謝一路陪伴支持我的文友,感謝我的努力感謝天分感謝評審,我還該感謝誰?

而這筆獎金,除了拿出十分之一做奉獻,我需要為家人添衣加菜嗎?

當然我清楚神的教導,我會給,並且絕不以此進行情緒勒索;可是對我來說最過不去的那一關,就是要我在台上說出:感謝我的父母、感謝我的家人這兩句話。

當然慢慢地也許他們會變,或著我也會變。只是現在當我想到這一件事的時候,房間明明是熱的,卻無端端吹起陣陣陰風。
>>以上摘錄自個人臉書<<
  接下來我們談一下這部電影使人深思的問題:
And now, you have to ask yourself a question: Are you willing to devote your life to telling stories, knowing that you may get nothing in return?
  其實關於此的話題在EP部落格《熾燒有時,靜寂有時》的文章裡我早屢屢言及,並表態。
  文學創作從來就不是「利益交換」,作家不可以說我付出一百分的努力請你給我一百分的回饋。
  進入發表階段的寫作者應該都要有這一層體認:你心中的傑作,對讀者來說也許根本是噩夢。這牽扯到很多面向,比如資訊時代讀者的明顯分眾、比如媒體的屬性、比如作家無從規避的寫作能力。
  回到這個問題。即便一無所獲,你仍要寫下去嗎?是的,如果還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對我來說就是寫。
  但我覺得對這個時代的創作者來說,「聰明」地經營自媒體(在對的地方露出對的文章),真的不可能「得不到任何回報」,除非你鐵了心關起門來寫一部自己的《追憶似水年華》不管它是否可以順利出版。
  而我個人對沙林傑晚年的隱居,以至於孤老而死其實頗有意見。當然通常的情況下,人有選擇的餘地,選擇作一個交際花又或邊緣人;可是如果你真的要禪修要接通宇宙奧秘,又為什麼要結婚要有下一代?我的意思是,既然給出承諾,請付出對等的陪伴和關愛給你的另一半以及孩子;對沙林傑的第二任妻子和小孩來說,不管《麥田捕手》多麼暢銷成功,沙林傑多麼聲名顯赫,他也不過就是(純為個人意見)一個不合格的丈夫與不負責任的父親而已。
  我雖然同意「孤軍奮戰」也能殺出一條血路,但實際上我更同意有合得來的朋友相互砥礪。因為這明明就是個網路線(wifi)一接管你人在北極還非洲,都可以和這個世界連線的時代不是嗎?而苦行僧一樣的寫作態度雖不能說是不合時宜,但確實你將會被這個世界拋下,如果你泰然處之,毫不戀棧這個世界的煙火,那麼去吧,去孤軍奮戰吧。
   看這樣的傳記電影的時候,我都會特別去留意故事本身的時代背景,當然更重要的是人的「選擇」。我始終覺得,作家不可能對讀者的喝采、掌聲、崇敬不動一點凡心,強逼自己水波不興,那是變態。人應該自然一點,作家一樣有血有肉,該開懷大笑時別害羞、該大發雷霆時別畏懼,該拒絕,那就拒絕。
  寫散文和寫小說是兩種狀態,比如沙林傑遇到那個把自己當《麥田捕手》主角的瘋狂讀者……我想對小說作者來說類似的誤解應該是繁不勝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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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人,台北工作。關鍵評論網《島嶼文學漫遊錄》專欄作家。有出版專題《泯滅天使盪遊誌》、《無人不能寫年代記》、《這個武林不一樣》、臉書粉專「高澄天 AKA東方雪」、「萬物歸零塔羅占卜」。聯繫方式:chsor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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