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自己書架上有好幾本馬奎斯的書。有《智利秘密行動》、《異鄉客》、《迷宮中的將軍》及他那最有名的《百年孤寂》兩本,其中一本還是我在北京買的。這幾天我也讀到了大塊總編郝明義的文章,他曾經去過墨西哥找過馬奎斯,談《百年孤寂》的版權,因某個原因致使他沒買到,也因此我們現在所擁有的《百年孤寂》都是盜版的,直到最近才由皇冠出版社簽下繁體版權,葉淑吟翻譯。
重新翻閱《異鄉客》這本短篇小說集,馬奎斯提到,「寫短篇小說所費的功夫不下於開始一部長篇小說。寫長篇一切都必須在頭一段確立清楚—結構、筆調、文風、節奏、長度,有時候甚至連人物個性都要先決定好。再下來寫作就充滿樂趣了,一種最私密最孤獨的樂趣。如果說我們不至於花一生的歲月再三改寫這部長篇,實在是因為起始一本書固然需要嚴密精確,收尾時也少不了這個要件。但是短篇小說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只有成功或不成功的差別。」看到當時讀的時候還在書上畫的線,不知不覺竟然昇起一種親切感。也想起幾年前曾經練習寫過一篇小說,發願想寫成長篇,結果寫著寫著不了了之,最後乾脆放棄了。比較重要的是我應該要學會如何循序漸進,說好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