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戀人,還是朋友? Is It a Potential Relationship or Just a Friendship?
很多人會在「選擇理想伴侶」的決定中,把「個性」兩個字極大的強化。 我们應該常常聽到很多分手的男女朋友,提到分手的原因,總會用 “個性不合”一語帶過。但是,我们仔細想想,何為所謂 的「個性不何」? 而這當中的 「個性」兩個字,又該以什麼樣的細節來體現? 分手,因為“個性不合”的說法,在我看來,其實與交往過程中的「行為表現」有很大的關係。 這些在交往過程所表現的行為,也就是會造成對方與妳/你契合與否的關鍵! 這樣的關鍵,就是愛情交往中,雙方的「賞味期」 在愛情中,要如何延長兩個人之間的“賞味期”,就是交往時的關鍵。 甚麼細節會引響到兩個人交往的賞味期? 其實,關鍵就在交往時兩個人「互動的行為表達方式」 有些人會誤以為兩個人互動的表達,就是要表現親密。其實,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兩個人的互動,必須表現在相互的「體貼程度」。 如果一個人會對妳/你在兩人交往中,以任性的言行舉指對待對方,那這樣的交往對象,肯定不能成為好的戀人,充其量只是各取溫暖,逃避寂默的危險伴侶。 前一陣子在新聞媒體報導中,說到一對男女朋友,在颱風過境的其間,女朋友任性地要求男友必須外出購買匹薩。這當中的男主角,無法拒絕朋友的任性以及無理取鬧,竟然真的外出,為的就是要達到女友想吃匹薩的不合理期望。説到這裡,這個故事理應結束. 可惜的是,這男主角在任性野蠻女友的逼迫下,男主角果真發生意外。但是,讓人出其不意的,男主角的意外死亡,不是在來回奔波中的車禍,而是當他辛苦的在颱風天買回匹薩之後,女朋友仍然處於情緒的不滿意,竟手持廚房的菜刀,揮向男友! 最後那位野蠻女友,竟不小心傷及男友頸部要害,而這男子年輕的生命,就這樣的結束了自己的人生。 這樣的故事,就是要年輕男女在交往的過程中,注意對方的個性。因為,對於「個性」兩個字而言,不是對方形容自身有好個性,你就姑且信之。真正理智的做法,一定要再相處的過程中,注意對方「行為的表現」 其實,兩人感情世界的點點滴滴,外人是無法全部全盤瞭解,也很難正確的下定論。但是,有一點我们可以確定的是,在如何選擇理想的另一半的選擇中,這兩人都分別選擇了錯誤的伴侶。 「任性的行為」,是此事件關鍵的起火點。但是,如果一開始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就知到自己的個性不適合對方,而做出明智的決定,也許事情有可能轉換成另一種好的局面。 在這則新聞社會事件的男女故事,說穿了就是應該兩人早早分開,各自就有機會遇到合適的伴侶對象! 這樣的情形,拆開了,就好了! 因為,人個性當中的[本性],是很難在短時間有所改變。除非是經歷巨大傷痛或打擊,才會略為轉變。但,誰都不知道,這當中的轉變,是變好或變壞。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個性]是個很籠筒的名詞! 一個人的個性,會因為選擇不同伴侶,而有結果不同的呈現. 舉個例如如下: A對B好────>所以B認為A個性好。 A對C不好────>所以C認為A個性不好。 在此例子中,A在B與C當中,仍究是一樣的個體,但是B與C對於A的認知與評價,卻是有兩極之分。 由此可知,當同樣的個體,在選擇伴侶的時刻,應該好好觀察不同對象的個性,所表現出的兩人相處模式.。換句而言,選擇不同的交往對象,會有不同的結果,問題有時候並不是自己所謂的「個性」。 只要自己在愛情交往的過程,理智判斷對方的行為,就能夠決定在一段感情當中,對方該是戀人,還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