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認清自身的呢?
我困擾這件事的時間大概等同於我困擾何謂幸福,也同樣的從來沒有獲得過答案。
曾經有個好喜歡的對象,當然也曾經傻傻的努力、熱血的告白,不過既然是曾經,或寫作青春,那勢必就是一種遺憾吧,被拒絕的時候天空並不會因為同情而給你一場大雨,我還深深記得那天豔陽高照,熱得要命,眼淚根本不會唯美的和雨水融成一條蜿蜒的痕跡,只有汗水拼命從毛孔掙扎著湧出,淚水?誰知道,被曬乾了吧。
我也以為過時間會是一種解藥,像流行歌裡總是被訴說著的,可能久了就忘了、淡了,讓你誤會自己已經有了空間可以放的下一個人,覺得自己將要幸福,可以牽著某個人的手走向金黃色的未來裡。
然後當年的他又出現了,變的更加鮮豔,不只是在充滿考卷和課本的青春默劇裡顯眼,在同樣是五光十色的生活裡甚至能夠發出光芒。
依舊不變的是那人終究也還是只能仰望的存在、甚至更需要仰望,改變的卻是他以為妳已經放下他了,於是他毫無心機也毫無防備的靠近妳,好不容易退到岸邊的妳只能再一次沉下去。
這一次要把愛情好好的藏起來,那太卑劣了,配不上這個閃閃發亮的人。
於是把雀躍包裝在好久不見的喜悅裡,用好多的瑣碎遮掩那些關心和悸動。
我想那是我最接近認清自己的瞬間吧,因為不管走了多少路,認識了多少人,發生了多少事,
我真的,還是好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