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然主權即是實際控制權。
高院指《禁蒙面法》屬違憲,對《緊急法》卻不作裁定。
國務院與人大常委會對《禁蒙面法》屬違憲”表示強烈不滿”,中共只能打咀炮:「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但實際是「警方隨後宣布暫停執行禁蒙面法」,那麼這表示香港特區政府的實際控制權?
雖然政府可以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以請人大”釋法”。
但在人大”釋法”之前,香港政府執行《禁蒙面法》是違憲。(在現時人大釋法會有甚麼後果?難以想像)
這就是實然主權?
就像雖然香港是”中国香港”,但卻能有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不同的法制、貨幣、護照、國際關係,甚至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的一席位,這”實際控制權”比台灣更大?甚至與歐盟中的國家或英聯邦加拿大、澳洲等差不多?
香港的自治權就是真真正正要捍衛的”核心”,所以這就是《香港憲法保衛戰》。
《香港憲法保衛戰》捍衛的是香港日漸被蠶食的自治權,以及用雙普選、政黨法等的方式去加強香港的自治權。
「香港自治」就是符合世界各方利益的關鍵所在。
我這樣理解有錯嗎?(有錯請指正)
這五個月已經把我們綑綁在一起,不再需要情感的煽動,需要的是實際討論往後的法制,要Focus在修理壞左嗰粒”制度”。
附上《基本法》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
p.s. 美干中,中干港,干預內政?"幹"預內政?
我最希望的是你看到香港對國際以及中共的重要性,請不用妄自菲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