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什麼是流亡政府?本來打算寫三十分鐘系列,後來發現這實在太扯,沒有寫的必要。(其實是懶惰。)
流亡政府要定義,第一個就是「流亡」,這裡筆者不想學金大秘書長還有KMT的詭異理論,就以實際的例子來說。
二戰中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波蘭、荷蘭等政府,因為德國軍事占領後,政府跑到英國去了,這些政府就被叫做流亡政府。可以對比一下狀況,以一個國家的要素來說,就是土地、人民、政府、主權等等。那麼用荷蘭當例子,土地還有嗎?幾乎沒有了,本國都被占領,女王都跟著政府跑了,但荷蘭的海外領土呢?希特勒並沒有派軍到印尼,所以這些海外的狀況,實際上還是有聽命在英國的荷蘭流亡政府,也不能說完全失去所有領土。畢竟女王跟王室都出走要抗戰到底,海外領地的人也要想想這問題,政府可以說有流亡與否,總不能說女王跑路就不是女王了吧?荷蘭是有王室的,海外的總督等等也要想一想,沒有女王那是要效忠誰?希特勒嗎。人民這個要素也是一樣的。
所以差別就是政府跟主權了,雖然德國有扶植親德荷蘭政權,德國也還沒囂張到主張荷蘭是德國自古以來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但好歹是有一個政府。那主權呢?請讀者去查一查,日本要「進出」東南亞的時候,是怎樣跟荷蘭流亡政府施壓的,就知道主權實際上的行使狀況。等到日本跟美國宣戰了,流亡政府算敵人了吧?那日本又怎麼做。
提荷蘭的意思是,這跟台灣還真他媽的像。中華民國內戰打輸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北京說台北是叛亂政權,因為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當年的荷蘭傀儡政權也是這樣說流亡政府的,只不過他們還沒有種到說女王也已經被消滅。領土上的主權行使,流亡政府還是有一些海外領地可以指揮,中華民國雖然丟掉99%的中國大陸,好歹台灣島上可以具體的行使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一天管到台灣島上的中華民國,荷蘭的傀儡政府也沒一天可以指揮跑路海外的流亡政府。
那麼,蔡英文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問題在哪?先不管蔡英文的這段話被斷章取義的超級嚴重,但至少有提到這是流亡60年的政府吧?請讀者自己說,中華民國到底是不是流亡,還是具體擁有中國大陸全部領土?就是沒有嘛!
內戰打輸就輸了,跑路到台灣也跑 60 年了,主權落實到人民身上也快 20 年了,流亡政府與否,有這麼重要?陳述歷史的事實跟扭曲事實可不一樣,堅持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府的人,自己可以提出另一套看法,筆者完全可以接受「敗戰政權」、「失意政權」等說法,但要說中華民國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
拜託,蔡英文才是真正的中華民國捍衛者,因為承認自己是流亡政府,代表總有一天還是要回到南京,光榮還都。不承認自己是流亡政府,那要承認什麼?說自己可以代表中國十三億人民?裝死啊!
當過流亡政府的副院長跟承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政府,又如何?這有矛盾嗎?還是金秘書長的意思是,當過荷蘭流亡政府官員的,通通不承認荷蘭是一個國家?
補充說明,西藏流亡政府是不是流亡政府?當然不是,依照中華民國的定義,西藏屬於中華民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還有蒙藏委員會具體管理,所以「西藏流亡政府」是叛亂組織,達賴當然是叛亂組織的巨魁。這點倒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講法一樣。
他奶奶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什麼狀態,講清楚一點,如果我們相信的與事實不符,是應該要修正我們相信的,還是去修正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