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8|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約翰一書(一):斷裂與傳承

「論到生命之道,就是那從起初已有的、我們所聽過、親眼見過、看過又親手觸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都見過,並且現在作見證,向你們宣講這原本與父同在、並已向我們顯現的永遠生命——我們把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向你們宣講,好讓你們與我們有契合相交;我們的契合相交,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契合相交。我們寫這些事,是要使我們滿心喜樂。」(約壹1-4)
作者們開宗明義就把來意講得得清清楚楚,寫這一切都是為了可以跟受信者有契合相交,好使「我們」滿心喜樂(有抄本為「你們」,自己認為「我們」似乎意涵更廣,包括整個群體的每一個「你」與「我」)。到底有什麼是他們於此時此刻非說不可的?原來是那從起初已有的、作者們親耳所聞、親眼所見、親身所證且親手所觸的「永遠生命」,就是耶穌基督。為何要那麼強調親耳、親眼、親身、親手呢?很自然就可以推斷出,這群作者很有可能就是耶穌基督的初代門徒,他們是面對面認識耶穌的,他們跟耶穌共同生活過,他們見證了耶穌的死而復生且升天得榮,他們終其一生都在熱切期待這個耶穌即將兌現承諾再度親臨世界。然而,耶穌始終尚未歸來,初代門徒卻漸漸年華老去,逐個逐個撒手人寰。他們恐怕面前的這群二代信徒會因為未曾親身見證耶穌基督而離棄信仰,所以不得不用盡一切方法嘗試把自己所聞、所見、所證和所觸以傳承下去。
這是無可彌補的經驗斷裂,因為二代信徒已經不再可能如初代信徒般親身感受耶穌基督的同在,到底二代信徒的信仰型態將會如何蛻變?基督再臨的盼望對他們來說仍然真實嗎?基督信仰會否就此漸成絕響?當傳與承間出現斷裂,為傳者會是一種怎樣的感受?為承者又該當如何面對自己所屬的新世界?
對作者們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後輩可以於自己「契合相交」(或譯「同屬一個團契」),因為唯獨如此,他們才可以跟耶穌基督同屬一個團契。對,作者們認為若然你不願選擇承接這份信仰,你所宣認的任何其他信仰也就根本都不是基督信仰。信仰或有千萬種演繹,但有些核心始終萬變不離其宗,而這個核心就是曾經道成肉身的基督,也就是作者們所親身感受過的這個耶穌基督。甚至,因為這份對基督刻骨銘心的體會,使他們在當代能以分辨出其他不純不正且心懷不軌的「眾敵基督者」(2:18-19),把「他們」從「我們」中界分出來。
作者已死,約翰一書的詮釋權已經全然交到我們每一個手中。我們既是承者,亦是傳者,到底我們所承為何,所傳又為何?這是我們每一個都必須面對的問題。我們是否真與基督耶穌「同屬一個團契」?抑或不過是作者們眼中的「他們」而已?也許就取決我們每一個是否都對基督耶穌有過「親身體驗」,如果你我堅信基督果真超時越空,親居心中;反之,若然對基督的體驗不過為兩千年前的期間限定,你我居然卻仍然對此篤信不疑,那我們就都不過是白痴而已。
亂世中,作為基督徒,我們每一個都肩擔著傳承信仰的使命。然而,到底我們在繼承且傳遞著一個怎樣的信仰?是一個人云亦云的信仰,還是一個自己真正有所親身體驗的信仰?我們都會說基督為世界帶來拯救,但你我對上主的天國又有多少認識?真的熱愛這個天國嗎?公義、仁愛、和平都是我們熱切追求的價值嗎?你我在教會中所堅持和追求的又與自己在社會上的堅持和追求相同嗎?永遠不要以為自己可以做一個半桶水的基督徒,因為我們從來都不可能跟基督半桶水地同屬一個團契,我們只能選擇傳承這個基督信仰的全部,或者選擇全然捨棄這個基督信仰。
要斷裂抑或傳承,決定權總在每一代人的手上。
#嶺南團契查經小組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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