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king Member Jim Sensenbrenner 表示:「數位科技已然是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而數位科技的市場地位也在全球變得越來越重要,我們必須確保相關制定的規範是否足以維持市場的競爭力與公平性。」
Big Tech 被質疑壟斷數位科技市場已不是新鮮事 ——以 Google 為例,日前也被報導過,用戶透過 Google 搜尋影片的結果似乎偏好自家旗下的品牌 Youtube,而非其他媒體平台。即便同一支影片,在其他平台如 Twitch 的觀看量是 Youtube 的好幾倍,搜尋結果 Youtube 仍排在第一位;而這就衍生出市場壟斷的議題:其他平台為了能更容易觸及到用戶,可能不得不支付更多廣告費用。(註3)
回到聽證會現場,Google CEO Sundar Pichai 面對眾議會議員 Val Demings 一個直球但尷尬的問題:2007 年 Google 併購 DoubleClick(當時全球最大的數位廣告商)時,曾向議會與參議院反壟斷委員會小組保證不會、技術上也辦不到,將 Google 與 DoubleClick 兩大平台的用戶資料整合,然而 2016年時,Google 卻神奇地完成這件事了!
在 Sundar 上任 Google CEO 的隔年,也就是 2016 年,Google 便完成與 DoubleClick 的資料整合。也因此 Demings 向 Sundar 提出質疑:「你是否親自簽署了此項明顯會侵害使用者隱私權的決策?」
Sundar 沒有馬上回應。
議員又再次提起同樣的問題:「這是否是你的決定?」
即便後續 Sundar 說明了 Google 十分重視用戶隱私權,並也不再透過 Gmail 獲取用戶資料做目標廣告(自 2017 年 6 月宣布起),Google 也讓使用者能很輕易管理自己的隱私權(如下圖),不受 cross site cookie 影響。
但,顯然地,Demings 不是很買帳。認為 Google 透過併購像是 DoubleClick 的公司強化自己的市場主導權,而即便美國人民隱私權受到侵害,卻因為其市場地位不得不繼續使用。
結語
這段議員與 Google 的攻防我個人認為蠻有意思的,很可惜受限質詢時間 5 分鐘的限制,問答沒有持續下去。議員舉出 DoubleClick 管理者的信件表示,2007 年當時 Google 創始人 Larry 與 Sergey 堅定地表示不想做 cross site cookie,認為會引起使用者強烈的反彈。
時到今日,似乎大部分使用者並不覺得看到自己曾經搜尋的同類產品廣告是件很奇怪的事情了。我也很好奇,真的有 10 億個用戶都知道可以從 Google 帳號設定關閉廣告個人化嗎?(至少我承認我是看了這篇報導才知道XD)
除去數位科技削弱用戶隱私權的議題,我個人是針對反壟斷數位市場的調查很有興趣,畢竟這的確是一個新興且爆炸性成長的市場。平常在聽的 WSJ Tech Briefing 也經常提到 Big Tech 的壟斷行為,最近一則是 Slack vs. Teams (Microsoft) 的綑綁銷售議題。有機會再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