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接到客戶委託的設計案件後,通常都會有一個設計流程(SOP)。
1、 溝通討論
2、 品牌定位
3、 Conceptual Design 概念設計
4、 討論、修改、討論、修改→Conceptual Design 概念設計
5、 設計執行(上機) →討論、修改、討論、修改
6、 檢討、討論、結案
經過了1和2步驟後就開始提概念草圖給客戶選(2選1),然後上機執行。
有些客戶(少數)很尊重會議上自己和設計公司的討論和設計定位。
所以經過了以上6個步驟執行出來的設計通常水平很高。
但大部分客戶,不知道是忘記了會議上自己和設計公司所討論和設計定位的結論。
還是真的內心有不為人知的苦,除了常推翻自己所討論的共識。
有時也很天馬行空的這個加那個的當起了AD(藝術指導)。
有時最後又回到了原點(笑 笑 笑 )
我只能說客戶的喜好,真的像極了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