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的 B. B. Call 一直響,是他女朋友打來的。他想回 call,但手機全部斷訊,根本無法對外聯繫。而我的手機快沒電,僅剩下一小格的電池,勉強可以發出微弱的燈光,讓我知道時間。經過一番折騰,約已接近凌晨三點。
Jack 開始自責:「唉!我太疏忽了!搬進來後,都沒去注意安全燈能不能用,也忘記準備備用電池。」
唉!大家都沒想到。沒想到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當初,我們會住在一起,就是覺得學校的宿舍太吵,沒辦法讀書。乾脆找幾個熟識的人一起租房子,一方面可以擁有一個自己的空間,另一方面彼此也有個照應。Jack這個學弟工作過,感覺上挺值得信任,也很有頭腦。Patrick則是一進來,我就公開表明我好喜歡這個學弟,白白嫩嫩的,簡直就是小白臉。聽說 Patrick 還跟他媽媽講:「媽!怎麼辦?學姊說她喜歡我。」他媽媽說:「那你就讓人家喜歡啊!」。總而言之, 人會在一起,變成好朋友,無非是投緣。所以,我當然找 Jack 和 Patrick 當室友,再加上我以前的同事Ch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