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候瘋魔起來聽老搖滾,零用錢都拿去買了錄音帶。一有空就掛上耳機,栽進音樂,對周圍世界充耳不聞。有時候聽得滿腔感動,抬頭四顧,同學各忙各的,沒有人知道我耳裡是多麼美麗壯闊的風景。聽得多了,各種感動不斷疊上去,愈來愈滿,總要尋找宣洩的出口,於是拿出紙筆胡亂寫起來,或者拉著鄰座同學絮絮叨叨講起搖滾進階賞析指南。
總有說不下去的時候,便拿出隨身聽,按下PLAY。左右耳機一枚塞自己耳朵,一枚塞他耳朵,一邊開講:「這句說的是這個意思......你聽這個鼓到這邊才出來......等一下喔,吉他solo要來了......是不是超厲害!......還沒完喔你再聽這邊這邊!......」鄰座同學好脾氣,不曾拒絕我強迫他塞的那半邊耳機,往往在我自high不已、口沫橫飛的時候,他卻一臉茫然,歉然微笑,頂多勉強說幾句不著邊際的評語。我呢,好像也不真的在乎他聽進去了沒。有個人願意聽我說一說,也就夠了。
幾年之後,我變成了電台DJ。那彷彿是把當年分一邊耳機給鄰座同學聽的這個動作,放大很多很多倍。世間再也沒有更棒的事情了:不但可以和千萬人分享衷心喜歡的歌,一口氣說個過癮,居然還有錢可拿!
不過,畢竟和當年強迫鄰座同學聽歌不同:做廣播,看不見另一邊的表情是茫然或喜悅,更不知道另一邊到底是哪些人──打從十八歲入行,這些年我從來都不知道收聽率多少,節目排行第幾,更不知道究竟多少人在聽我放歌念叨。關上播音室的隔音門,獨自對著麥克風自說自話,只能隱隱想像對面有那麼一群人:他們剛剛打開收音機,正帶著點兒好奇,無可無不可地聽著。一旦覺得無趣,他們隨時會轉台他顧,永不回頭。
我希望自己的節目可以維持他們的好奇,讓他們捨不得轉台。我曾開車聽雷光夏的節目,已經到家門口,聽得入迷,於是開進車庫熄了火,聽完節目才上樓。我希望自己的節目也能這樣:不故意討好,不關門自high,聽起來舒舒服服,聽完的收穫卻可以實實在在。
後來,我曾聽一位音樂圈前輩說他有一次開車聽我的節目聽到入神,乾脆把車停到路邊,專心聽完才繼續上路──那是對我來說最貼心的恭維了。
真要混的話,廣播或許是最好混的媒體。說說話、放放歌,哈啦一下時間就過去了。況且聽眾打開收音機,多半不是為了什麼醍醐灌頂的啟蒙之聲,而是打發時間,排遣無聊。想來沒有太多人會計較主持人遣詞說話是否有條理,放歌是否會順帶介紹一下作品,播歌接歌是否有合理的邏輯和節奏。更別說有些電台播出曲目根本是電腦排好的,主持人連選歌權都沒有,只能串串場。那又怎麼樣呢?這原本就不是一個宜於安身立命的職業。在台灣江河日下的媒體圈,廣播主持人的待遇,尤其微薄得近乎可笑。那些知名的廣播主持人,多半另有謀生門路,圖的自然不是那點主持費,而是媒體影響力。
話說回來,要把廣播這個媒體做細、做好,或許也最難。一切光憑聲音,聽者稍一恍神,就無跡無痕地過去了。在「前網路」時代,電台是最重要的音樂訊息來源,多少青春耳朵守著收音機,就為了等一首心愛藝人的新歌。DJ就是坐在雲端的神,讓音樂的甘露普降凡間。後來,網路擁有千百倍的威力,再也不用守著收音機,輕輕鬆鬆便能找到十輩子聽不完的歌。廣播節目若不能提供聽眾更獨特、更紮實、更有意思的內容,被淘汰也是理所當然。
可嘆這些年,台灣娛樂媒體全面崩壞,面子裡子都不要了。幾年前陳昇來上節目聊新專輯,提到他要去錄一個電視綜藝節目,製作單位傳來密密麻麻好幾頁腳本,他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都沒看到「音樂」兩字,不禁懷疑自己去那邊到底是幹嘛。伍佰上次出專輯來上節目,我聊到關於吉他的問題,他說:馬世芳你知道嗎?上了這麼多通告,你是唯一一個問到「吉他」這兩個字的人。我簡直驚駭莫名,在我心目中,伍佰應該是中文世界最知名的吉他手,影響多少孩子買了生平第一把電吉他!
十幾年前開始主持「音樂五四三」,是我初次嘗試在節目裡邀訪音樂人。他們上我的節目,多半特別高興、特別健談,原來他們跑宣傳上通告,能夠深入聊音樂、談創作的機會,卻是少之又少,無怪乎歌手多半視宣傳期為畏途。我發現,無論傳奇巨星或是獨立樂團,只要把對方作品聽熟,專心問問幕前幕後的所以然,既不輕佻窺私、也不大驚小怪,他們幾乎都會掏心掏肺、知無不言,聽眾便有了不一樣的收穫。
流行音樂貌似小道,真要細細探究,底蘊卻可以很深很深。所謂認真樂迷,就是對那底蘊有感覺,願意「知其所以然」的人。我願作一條通道,讓我在乎的音樂人的心思,能被願意在乎的人聽見、聽懂──這是我十六歲就想做的事,而今如願以償,不亦快哉。
(2017年初寫給《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