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6月4日,末代印度總督路易斯·蒙巴頓(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聲明將在這一年的8月15日通過將英屬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的方式來實現印度的獨立。你沒看錯,就是在獨立前的兩個多月才宣布這事關重大的消息,原本英國殖民當局是準備將印度分為三個部分:以印度教為主的印度聯邦、以伊斯蘭教為主的巴基斯坦以及其他在英屬印度時期就存在的藩國,但遭到印度及巴基斯坦雙方拒絕,理由是因為印度半島的宗教雖說可以以英國的方式大致將兩種宗教切開,但其中居住在不屬於自己宗教的人口也是數以千萬計的,因此想成立一個宗教國家儼然是不可能的。
而蒙巴頓總督也傾向各自獨立建國,不以宗教作為建國的唯一指標,這樣的要求跟當時兩方的領導人──尼赫魯(Pandit Jawaharlal Nehru)以及真納(Muhammad Ali Jinnah),兩人也分別在獨立後成為印度的第一任總理以及巴基斯坦的第一任總督──的要求較為符合,因此英國殖民當局派了一位客觀中立的人來切割印度與巴基斯坦,那就是雷德克里夫律師,那這位律師跟印巴兩國有什麼關係呢?答案是沒有任何關係,這位雷德克里夫就這樣被請到英屬印度總督府裡面進行了約五周的「切割」工程,用的只是殖民當局調查出來的宗教信仰與人口的分布以及簡單的普查資料而已,過程中沒有和任何的百姓接觸,也沒有實際考察以及勘定,就這樣畫出了兩條「雷德克里夫線」,將印度半島的東北方一帶劃為東巴基斯坦,整個西北方則劃入西巴基斯坦,兩個多數是穆斯林的地區一起組成一個新國家,稱為巴基斯坦,而剩餘的部分就是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