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格精選

贍養費與扶養費?傻傻分不清楚?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大多數人對這兩個名詞並不會感到陌生,但當真的面臨問題時,往往會不知所措、不知從何請求賠償,甚至無法理解這其中差異。雖然都是「拿錢」,但其實這兩筆錢的請求目的大相逕庭,並非所有人離婚都有資格要到這兩筆錢,有人甚至連其中一種都拿不到。

贍養費和撫養費的不同

只有裁判離婚夫妻才可以在離婚後向對方請求贍養費,而且必須是裁判離婚的「原告」,也就是一段婚姻中沒犯錯的一方,不能有出軌家暴等黑歷史。此外,也要原告在離婚後生活陷入困難,通常會發生在婚後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身上,因為失去另一半的金援,一下子要重新出發很難,才會被允許請求。當然,這額度可以交給雙方自行決定,也能透過訴訟法院裁定。
至於扶養費,看到扶養二字就可以得知這筆錢是為了「扶養未成年人(子女)」而產生。當然僅限於有子女的父母,雖然離婚了,但那終究是自己的孩子,法律和道德上都不允許棄之而不顧。養育子女和結婚與否可以說是毫無關聯,未婚生子父母都有支付扶養費的必要。

贍養費金額其實很少?官司又很難打?

我們偶爾可以在電視新聞上看到這類報導,某個嫁入豪門的名媛與丈夫離婚後,每個月都能得到好幾千萬的贍養費,這筆數額對我們普通人來說是天文數字,但對那富商丈夫來講也許是九牛一毛。就是這樣的新聞,總是讓人產生「跟有錢人結婚就算最後被離婚也能一輩子不愁吃穿住豪宅」的離譜觀念
他們之所以能分到那麼多錢,原則上是「離婚賠償剩餘財產分配子女扶養費」的結果。但這也不能完全怪記者亂寫,大部分的人恐怕都不知道什麼叫「剩餘財產分配」,就把離婚時拿到的錢全部認定成贍養費了。
贍養費官司的困難之處除了資格證明外,更大的問題點在於當事者根本分不清楚自己想討的到底是什麼錢,提告得跌跌撞撞,那自然難以達到預期的結果。面臨問題時,不妨致電給晚晴法律事務所,由專業人士來幫您判定是否符合索取贍養費的資格,並給予其他相關費用賠償訴訟上的建議,讓您可以在離婚後還能挖走對方一大筆財產

放棄監護權,拒絕支付扶養費?

有些父母在離婚後總是認為,只要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以後就跟孩子形同陌路,不用支付生活學雜費,甚至遺產也沒必要讓他們繼承,對重新出發才是最正確的選擇,在監護權官司上就開始與前配偶互踢皮球。
這樣的想法不但無良,還十分錯誤愚蠢。血緣關係不會因為離婚就消失,生了孩子就應該負起責任直到子女成年,同樣的將來老去後,子女也有義務給當年有扶養自己的父母「撫養費」。扶養費用不會因為監護權有無而減免,就算堅持不給,對方還是能透過訴訟請求法院用強制力要求支付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53會員
302內容數
有婚姻方面的煩惱嗎? 想寫離婚協議書卻無從下手? 老公外遇不知道該怎麼用侵害配偶權來對付小三? 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弄得焦頭爛額? 孝親費到底要給多少才算合理? 不想為了遺產問題和家人兄弟姊妹撕破臉? 您所關心的問題,就由我們來一一為您解答!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律師咖啡廳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羈押是審判前的動作,還沒有確定是否有犯罪。在這段期間我們都不能把犯嫌當作壞人,殊不知最後恐怕會因為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而羈押的目的也是擔心重要證據會流失,甚至嫌疑人確實有罪,趁著被判刑前逃亡海外,甚至與其他人串供。
離婚的理由有千百種,如果出現第一項以外的狀況,在常理判斷又應該是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就可以用第二規定來訴請離婚。 就如同上面第一項第七、八款內所提到,對方在婚前故意隱瞞自己患有惡疾,到離婚後才被發現。這就必須依照第二項來訴請離婚。
有些房東會仗著房客住習慣或沒其他地方可去,故意突然哄抬租金。這不僅會讓房客招架不住,還會產生諸多爭議。以後在簽租賃契約時,不管租賃期間有多長,房東都必須在契約內標明「不調漲房租」。
看完了這麼多與財產制有關的介紹,是不是對夫妻財產制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呢?如果想要就現行法上的財產制規定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可以點進延伸閱讀後面的文章標題連結,將可以看到更多與該財產制有關的規定。當然也可以播打下方的免費諮詢專線與我們聯繫,我們可以安排專業律師就您與配偶的狀況來評估兩人適合採用的夫妻財產制
夫妻結婚後以契約約定兩人在財產方面維持結婚前的狀態。也因為打一開始財產就沒有被合在一起計算過,所以離婚後也不會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筆者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帶給碰到類似困擾的朋友們一些幫助。筆者也建議被騷擾的朋友盡可能「把電話接起來」,只要有接聽過的電話,即便對方使用匿名來電,電信公司那邊一定會留有通訊紀錄,要提告時對方也無法耍賴無憑無據。另外,如果對方有言語辱罵行為,接通時也能順便錄音蒐證。
羈押是審判前的動作,還沒有確定是否有犯罪。在這段期間我們都不能把犯嫌當作壞人,殊不知最後恐怕會因為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而羈押的目的也是擔心重要證據會流失,甚至嫌疑人確實有罪,趁著被判刑前逃亡海外,甚至與其他人串供。
離婚的理由有千百種,如果出現第一項以外的狀況,在常理判斷又應該是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就可以用第二規定來訴請離婚。 就如同上面第一項第七、八款內所提到,對方在婚前故意隱瞞自己患有惡疾,到離婚後才被發現。這就必須依照第二項來訴請離婚。
有些房東會仗著房客住習慣或沒其他地方可去,故意突然哄抬租金。這不僅會讓房客招架不住,還會產生諸多爭議。以後在簽租賃契約時,不管租賃期間有多長,房東都必須在契約內標明「不調漲房租」。
看完了這麼多與財產制有關的介紹,是不是對夫妻財產制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呢?如果想要就現行法上的財產制規定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可以點進延伸閱讀後面的文章標題連結,將可以看到更多與該財產制有關的規定。當然也可以播打下方的免費諮詢專線與我們聯繫,我們可以安排專業律師就您與配偶的狀況來評估兩人適合採用的夫妻財產制
夫妻結婚後以契約約定兩人在財產方面維持結婚前的狀態。也因為打一開始財產就沒有被合在一起計算過,所以離婚後也不會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筆者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帶給碰到類似困擾的朋友們一些幫助。筆者也建議被騷擾的朋友盡可能「把電話接起來」,只要有接聽過的電話,即便對方使用匿名來電,電信公司那邊一定會留有通訊紀錄,要提告時對方也無法耍賴無憑無據。另外,如果對方有言語辱罵行為,接通時也能順便錄音蒐證。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帶您深入了解,法院是如何酌定扶養義務的費用、在數個扶養義務人間又應該如何分配扶養費用,如果子女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負擔父母的扶養費用,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嗎?
Thumbnail
在加州申請離婚,多數情況下可以拿到一半的夫妻共同財產,是否也包含配偶的退休金?根據加州家事離婚法規定,一般來說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累積的退休金,可以被歸納為夫妻共同財產之一,除非雙方之間有其它協議,否則此義務不可免除。但也有某些類型的退休金計劃,不需分給配偶。以下為您簡略分析。 退休金分配發放
離婚諮詢能幫助你了解分居離婚的程序及爭取扶養費的方法。當涉及遺產問題時,代位繼承和繼承順位是關鍵知識。此外,失業補助能提供失業者經濟支持,申請過程需準備相關資料並向勞動部門申請。了解這些法律資訊,讓你在生活變故中更有保障。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在離婚後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首要任務是確定請求金額。由於對彼此的財產狀況了解有限,建議先假定一個金額作為起訴基礎。接下來,向法院請求調查對方財產,包括存款、股票和保險等。此外,也需計算自身的財產和負債,以判斷雙方財產淨值的差額。若調查顯示對方負債較多,可能需要重新評估訴訟的可行性。
Thumbnail
婚後夫妻兩人一起生活,像是水電費等日常開銷,如果雙方有了孩子,還有孩子的養育費用。家中日常開銷如果沒有事前約定,當一方不願負擔的時候,另一方該怎麼辦呢?在法律上,對此亦有相關規定,稱之為「家庭生活費用」。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帶您深入了解,法院是如何酌定扶養義務的費用、在數個扶養義務人間又應該如何分配扶養費用,如果子女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負擔父母的扶養費用,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嗎?
Thumbnail
在加州申請離婚,多數情況下可以拿到一半的夫妻共同財產,是否也包含配偶的退休金?根據加州家事離婚法規定,一般來說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累積的退休金,可以被歸納為夫妻共同財產之一,除非雙方之間有其它協議,否則此義務不可免除。但也有某些類型的退休金計劃,不需分給配偶。以下為您簡略分析。 退休金分配發放
離婚諮詢能幫助你了解分居離婚的程序及爭取扶養費的方法。當涉及遺產問題時,代位繼承和繼承順位是關鍵知識。此外,失業補助能提供失業者經濟支持,申請過程需準備相關資料並向勞動部門申請。了解這些法律資訊,讓你在生活變故中更有保障。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在離婚後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首要任務是確定請求金額。由於對彼此的財產狀況了解有限,建議先假定一個金額作為起訴基礎。接下來,向法院請求調查對方財產,包括存款、股票和保險等。此外,也需計算自身的財產和負債,以判斷雙方財產淨值的差額。若調查顯示對方負債較多,可能需要重新評估訴訟的可行性。
Thumbnail
婚後夫妻兩人一起生活,像是水電費等日常開銷,如果雙方有了孩子,還有孩子的養育費用。家中日常開銷如果沒有事前約定,當一方不願負擔的時候,另一方該怎麼辦呢?在法律上,對此亦有相關規定,稱之為「家庭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