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以我國社會常態來說,都是以女方向男方索要贍養費居多,但是有時候經經濟窘迫了,又或是女方跟你索要贍養費的嘴臉真的很難看,那這個時候我可以不要給嗎?或是我即便約定要給了,那我是這輩子都要付給他嗎?
一定要付贍養費嗎?
常常有人問,離婚之後比較有錢的一方一定要付對方贍養費嗎?其實真的不一定,依照我國民法1057條規定,要對方給付贍養費那要符合什麼要件才需要給呢?
在民法上要請求贍養費需要請求的一方須「無過失」以及「生活陷於困難者」才能請求,也就是說如果離婚是因為對方外遇或是對方打人或犯罪導致離婚,而且必須對方沒有自己生活的能力以及資力,所以只有在這個時候才需要付對方扶養費,如果沒有這種情況就可以不用負擔。
因此如果你不想負擔扶養費,其實可以打著上面兩點,跟對方說不用給扶養費,如果對方堅持要你付錢,那你可以舉證對方其實有錢可以過生活,或是當初就是因為對方的關係才離婚的,那如果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在法院主張,可以跟我們諮詢,讓我們幫你回答贍養費的事宜。
扶養費跟贍養費差在哪?
很多人都會搞不清楚扶養費和贍養費的差別,但其實兩者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樣的,甚至要不要給也都完全不相同,以扶養費而言,白話來說就是「養小孩的費用」,所以如果你跟對方有產子的話,那就必須支付給小孩扶養費,作為履行父母對小孩子的養育責任,因此如果有小孩,扶養費是很難避免的,但也還是有機會不給。
至於贍養費就是給離婚的前任的生活費,但是贍養費的給予其實就像前一段說的一樣彆須符合諸多要件才有「必要」要給予,至於常常電視上看到哪個明星付給前妻多少贍養費,那也只是基於雙方協議,是雙方自原為之的,所以以法律上來說就沒有必要要給,如果不想給,只要提出他可以自力更生或是他對離婚有過失就可以不用給了。
離婚之後贍養費要付多久?
那如果你離婚的時候跟對方在離婚協議書上面說好要給對方贍養費,但是之後後悔了不想給了,這筆贍養費我該要付多久呢?其實在法院上,贍養費要給多久通常會看雙方狀況,而通常會有幾種給付模式1、付到對方再婚 2、付到平均壽命年限 3、依據個人狀況而定
但是就算法院判決了,之後其實還是有理由可以不要付,只要在嗣後向法院說明自己已經沒有能力負擔贍養費,如果繼續給付可能會導致自己生活陷入經濟困難的境地,此時法院有可能會再下判決讓你不用繼續負擔贍養費,但因為這種情況涉及到比較難的辯論技巧與舉證,所以最好事先跟專業人士諮詢,讓你的訴訟不會白費時間跟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