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生活的成本愈來愈高,大部分都是雙薪家庭,甚至連阿公阿嬤可能都還沒有退休,家中只要有一位生病,會讓整個家庭陷入工作、照護患者,蠟燭兩頭燒的局面。我曾經認為我應該可以照護和工作兩邊兼顧,後來發現,這是不可能的事,結局就是長輩也照顧的手忙腳亂,工作不管是時間或是薪水,最後都會讓自己陷入一個無法兼顧的惡性循環。
這時候,請一位好幫手來分擔您的重擔就非常重要,在這裡我使用分擔的原因是,您自己一定要一起照顧,不然再好的看護螺絲也會開始慢慢鬆動,而且一起照顧也會讓您更了解被照護者的身體狀況,當家中有人中風時,一定要接受這件事實,不要逃避,好好思考如何解決,這就是會跟著整個家庭一直到結束的事。
我先分享一下申請院內看護的分享:
這件事通常都是來的措手不及,這時候通常會僱用醫院內護理站推薦的看護,但是這個價錢對一般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照顧服務有幾小時的,也有半天、全天的需求,常見的收費標準。
時薪大約:200到500元之間
半天制12小時:大約1,600到2,200元
全天制24小時:從2,200到4,000元都有。薪資範圍很大,常會根據看護資歷、是否經政府訓練等而有差異。
在當年我請來幫忙是24小時2200元,雖然這些價錢是大約以上的統計,但是因為中風患者住院的時間通常很長,所以是可以和幫忙的看護大姐談價錢的,請記住,這不會是一天兩天結束的事情,若每日省下300元看護費,每個月可以多9000元幫患者購買營養補充品或是給付其他費用。當然,看護公司派來的照護者品質也是良莠不齊。在我阿嬤過世前三個月曾經請到一位只會講電話,並且只要我有過去大部分時間都是我自己照顧,完全不翻身(會褥瘡),會摔我阿嬤頭的劣質看護。所以看護一定要很小心挑選。從一些小地方可以看得出來,從管灌(鼻位管灌食)、翻身(至少兩小時翻一次,不是故意抽查,但是,如果好幾小時發現患者都是同一個姿勢,而看護已經睡翻了,那麼是非常扣分的。
當然,也因為台級的看護費用高昂,對於大部分小康家庭負擔非常的重(至少對我來說負擔真的很重),所以我們會選擇外籍的看護,當然,一直尋找便宜的勞動力並非解決長照的問題,但是,現階段我們能夠做的並沒有很多。因位申請外籍看護會有一段等待的空窗期,在我十多年前的那個年代,從家庭開始申請(合法)外籍看護工,一路到移工受訓完畢、踏入國門,平均需要3-4個月,加上當地有時候可能會有一些不可預期的狀況,大概都要抓半年。
(溫馨提醒:還在申請的時候,若無法負擔台籍一願推薦的看護,可以去醫院投幣式電話上面找找名片,或是在中午、晚餐吃飯的時間注意一下進來發名片的人,上面會有已經成功拿到台灣身分的外籍看護工,費用會便宜很多。)---我甚麼也沒說唷!!^^
我們來談談申請外籍看護的一些流程:
*醫療機構所開出的60日內有效「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或者是當地主管機關所開具的身心障礙證明(必須是重度)。
*接下來就是找醫師開立巴氏量表,特別要注意是醫師針對患者狀況評估後的結果必須符合分數的標準(也就是有全日照護的需要),一般來說,80歲以下患者要在35分以下、80歲以上患者在60分以下,才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如果這個流程順利,整份評估表由醫院寄到長照管理中心。約5~6天後,長期照護中心會聯繫家屬,先推介國內看護員來照顧;若推介不成再將申請資料轉送勞委會,由勞委會核發招募許可函,同時將醫院郵寄給家屬的診斷書委託給仲介公司辦理。這整個引進流程,從申請到看護工入境照顧病患,通常需要2個月左右的時間。
(溫馨提醒:若想申請成功,請記得說推介不成功)
「醫師說分數太高」不讓開立,這時候該怎麼辦?
大家要知道,有醫師執照的醫師就可以開巴氏量表,並沒有特定限制哪一科別的醫師才開立,但是說起來較熟悉這些評估過程的的醫師,還是以復健科、神經內科、家醫科或神經外科為主。所以如果你的醫師拒絕開立,請到其他科別,或是有熟識的其他醫院問問看。醫病關係的建立需要一些時間,若要第一次見面的醫師就幫您開立,坦白說非常困難。(溫馨提醒:幫忙外籍看護申請的仲介公司會有他們的辦法)
為什麼我們會選擇外籍看護工?
其實不外乎就是費用,台籍的看護一個月超過6萬是非常基本的,
外籍看護不適用勞基法、最低薪資也比本國勞工低,請一個外籍看護要花的錢有:
北部外籍看護月薪的行情價:
*雇主每月應付薪上漲至25000元(若加上就業安定費與健保費,雇主每月約負擔3萬元)
*中南部月薪行情則在20000~23000元。
至於外籍看護實際獲得的薪水,視每家仲介公司「抽佣」比例不同而不同。 因為需要24小時全天候照顧,若六日沒有假期,大多也都需要增加費用,當然,因為國籍和文化的不同,早期像菲律賓的會要上教堂、印尼也會有其齋戒月,並且會有固定時間需要向真主阿拉做禮拜,這些請各位家屬務必尊重他們,這不僅僅是他們生活的寄託,更是讓他們安心的唯一方法,他們安心,才能安心的照顧您最愛的家人。
人力仲介費怎麼算??
政府有訂定項目及收費金額標準。聘僱外籍勞工依法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1個月薪資(家庭看護工為17000元),以及服務費(外籍看護為2000元)。法規雖有明確規範,但確定收多少是一件台=檯面下的事情,由雇主和仲介談,每家仲介公司不一定,行情約10000~20000多元。
近期市場仲介費卻因缺工,直接翻漲兩倍。若2019年聘僱印尼籍移工,新聘移工的仲介費約16000元,但去年各項名目辦到好至少30000元起跳。若想跳過移工進入國門的等待期,「轉工」介紹費也要30000元左右,甚至上看35000元。 *(轉工:就是承接上一位雇主的看護,例如:被照護者已經身亡,這時候直接銜接下去,就不需要煩瑣的申請手續,當然有些人會有忌諱,但若很急著需要人幫手,這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當然現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直接聘僱的業務,就是由轄下成立的「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所負責。可以自己上網申請,主要是為了提供雇主多元聘僱的管道,並且能夠減輕外勞來臺工作的金錢負擔。當然,也能減少被仲介收取的服務費,外籍看護要繳交給人力仲介業者,每個月收取的「服務費」,大約如下:
第一年月繳1,800元,第二年1,700元,第三年1,500元,3年合計6萬元。
(*溫馨提醒:許多後來逃跑的看護都是因為不想付這些費用。)
下一章節會和各位分析一下,自己申請和由仲介公司申請的利弊。 祝各位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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