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就很好嗎?沒錯,但對喜歡走安穩路線的人群來說,這種風格可能太奇怪而感到不安。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種穿塔風格實在是太標奇立異而選擇走安穩路線。也有可能是因為不太懂穿塔方法而覺得走回安穩路線比較好。
對於沒見過和洋混塔的人,他們大概會很好奇而向你投以好奇的眼光。 穿着這種平常不常見的風格(無論是正統派還是和洋混塔)固然一定被看的。 比較在意別人想法的人要注意。
當然有些人會是給你稱讚的眼光,但也有些人則是以不友善的眼光看你。別人的眼光還好,但只怕有些不懂裝懂的人可能會跑到你面前和你說教,說你這種穿着風格是錯的,那樣又是錯的, 罵你毁了日本文化。 雖然說遇到這種的情況 其實比較少,但比較介意別人眼光的人果然還是先想想這種情況再想想你的意願。
穿着時要注意什麼? TPO 與格
不同的着物種類和穿着時節(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目前和洋混塔是只能在穿普段着(在非正式場合時一般穿着出門的衣服)時才能穿的穿着風格。也就是說,只能在把着物當作日常裝時才能穿。
當在正式場合時還是要跟着禮儀穿着適合的着物。
這裡要特別注意TPO與格。 簡單地說則是着物種類和穿着場合種類。
TPO,T=Time,P=Place,O=Occassion 格=即為着物的穿衣場合種類
一般穿着場合種類有分為四種:
1) 第一禮裝
種類:
2)準禮裝
種類:
色留袖 訪問着 振袖 色無地 付け下げ 江戸小紋(有家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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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出着
4)普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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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為正式場合衣着 (要按禮儀穿着,和洋混塔 X) 3&4 為非正式場合衣着。(不用按禮儀穿着,和洋混塔 O)
TPO與格是所有穿和服的人,無論是新手或是⋯⋯老手都要懂的入門級知識知識。 雖說是入門級知識,但說它容易理解又好像不對,所以之後會再針對這個主題介紹一下。
思考問題:不是說非正式場合衣着是可以自由配搭的嗎?那我在非正式場合時穿正式場合的衣物可以嗎?
可以,不過不是很多人在做這事。
原因1:正式場合的衣物都偏向昂貴,所以大家都不太敢當一般出門衣着穿。
原因2: 會這樣做的人還是很少,是小眾。可能大家都在怕着物警察?
我的想法嗎?我是覺得大家只要懂得TPO與格的規矩的話,就算把正式場合的衣物當作日常衣着穿也是OK的。
長久穿着真的只要知道這些就可以了嗎?
為何應該支持這種穿着風格?
這已經不是和服了吧?這已經是一種時裝了。這不就失去了日本文化的意義嗎?
對,這已經是一種時裝了。但其實每一種服裝原本不也是一種時裝嗎?例如, 漢服或旗袍原本也是之前的時代的時裝,和服也是。只是現代人都不穿所以才給它「傳統」兩個字來延續它的生命。
我相信除了「傳統」外,它還是能回歸到它的原本道路,作為一種時裝重新出現在社會,被社會接受。
無論是作為「傳統」或是「時裝」,也是使它長存的道路。
並不會因為它是一種時裝而失去它的獨特性。
我倒是覺得這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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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失去它的日本文化意義」這一點,我個人是不太同意。相反,我倒是覺得這種風格能讓更多人明白和服/着物的日本文化意義。
和洋混塔使和裝圈子的門檻變得更低,並作為一個開放的媒體讓更多人喜歡和服。和洋混塔能為和裝圈子帶來新血,使一度低沉的和裝圈子重新振作起來。因為圈外人發現了原來穿着和裝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複雜和大壓力而嘗試穿着。穿着穿着,這些新手便會自然接觸到其他風格及學習到更多關於和服的傳統知識。
例如:
喜歡和洋混塔->學習TPO與格->學習清洗方法->學習保管方法->學習正統派着付->學習布料種類->學習先染,後染,家紋->學習如何購買着物--->學習着物的部位叫法->學習紋樣的種類->學習和裁->⋯⋯
這種新的風格倒是作為一種媒介讓更多人去認識更多傳統日本文化的知識。 雖然我不排除喜歡穿和洋混塔的人只喜歡穿和洋混塔,但假若要長久地穿着這種風格一些基本的和服知識(例如:清洗方法、TPO與格、保管方法)也是要學習的。 通過學習這些知識, 才會知道更多和服和日本文化意義。
在這種背景下,不就是使更多人認識日本文化嗎?
也因其門檻偏低,所以也使和服能再度成為普段着被穿着出門,而不是單純只能作為禮裝被穿着。 這也在延續日本文化,因為它原本就是一種普段着。
說到底它的確是日本的東西,所以大家不用擔心。我是相信無論是哪種文化也需要有別的轉型才能繼續傳承下去。
(單純個人意見,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歡迎其他不同的意見~)
所以,着物只代表日本文化嗎? 不。 完全不是。
這樣說好像有些自我矛盾, 畢竟我剛剛在說它能把日本文化傳承下去。着物雖然是來自日本的文化,但假若它變成一種時裝了,它可跨越國界成為一種大眾共享的時尚文化。
很像很難懂? 讓我打個比喻吧!
大家有在穿牛仔褲嗎?牛仔褲起初也只是淘金工人穿的褲子,但現在已經成為幾乎每個人都認識的時尚產物了。
1850年代末期,李維·史特勞斯來到美國三藩市。他原來是位布商,隨身帶着幾匹本來用來製作帳幕用的帆布。他看到淘金工人穿着的棉布褲很容易磨破,便將其帶來厚實的帆布裁做了低腰、直腿、臀圍緊小的褲子出售,大大受到了淘金工人的歡迎。後來牛仔也喜歡上了這種用帆布做成的褲子,漸漸流行起來。李維進而把褲料改為靛藍牛仔布,他的生意越做越大。1871年,李維·史特勞斯將他的牛仔褲申請了專利,正式成立Levi’s公司,後發展成為國際性公司,他的產品遍及世界各地。
裁縫師雅各布·W·戴維斯向李維·史特勞斯提議添加「鉚釘」(tiny buttons),可防止縫線鬆脫,並強化牛仔褲耐用。
牛仔褲為美國最初為加州淘金工人所設計的牛仔褲,後來變成普遍的工作服 ,如今到處可見。
(資料來源: 牛仔褲維基百科 )
假若着物像牛仔褲一樣能成為一種時尚產物,它便可跨越國界成為一種大眾共享的時尚文化。要是努力的話,和洋混塔倒是能簡單地使着物成為一種世界上所有大眾共享的時尚文化, 達成真正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