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奧斯丁畢業於肯塔基的特蘭西瓦尼亞大學(Transylvania University, Kentucky),後在密蘇里的議會中任職,並協助父親經營聖路易銀行。隨著銀行倒閉,小奧斯丁搬到小岩城(Little Rock, Arkansas),準備競選阿肯色州議員,但起步太晚而落選,只好進入法院謀職,不料法院又遭到裁撤,他只得轉往紐奧良,在前肯塔基州聯邦眾議員霍金斯(Joseph H. Hawkins, ? – 1823)門下學習法律。
小奧斯丁原先對德克薩斯的興趣不大,也沒有興趣接手父親的移民團,但在母親和塞金的勸說下,他才決定繼承父親的遺志,率領移民團前往德克薩斯。1821年8月12日,小奧斯丁率領297個移民家庭動身出發,共計約1,500人,其中四百餘人是黑奴,這一批人被稱為「三百先行者」(Old Three Hundred)。儘管他們抵達指定的土地時,墨西哥已經宣告獨立,但即將離任的馬丁內斯州長和阿雷東多將軍仍向他保證墨西哥政府會繼續履行合約。
奧斯丁殖民地位於科羅拉多河與布拉索斯河之間,以布拉索斯河畔的聖菲利佩(San Felipe de Austin)為核心,北界聖安東尼奧──納科多奇斯之間的道路(後來又往北擴張,約到現在的達拉斯西南),往南直到海濱,這片土地將由奧斯丁手下的300個家庭優先開墾,每個家庭按照人數及行業分配了百餘到四千多英畝的土地。
博內特殖民地:由大衛.博內特(David Gouverneur Burnet, 1788 – 1870)創建,位於三一河中游地區,也接收了愛德華茲殖民地北部,但這一區是原住民切羅基人的地盤,博內特的殖民成果相當有限,加上他公然反對皈依羅馬公教而遭到墨西哥官方打壓,使他只能依附於奧斯丁的庇護,土地也在1830年轉售給了殖民者們合資創立的加爾維斯頓灣與德克薩斯土地公司(Galveston Bay and Texas Land Company)。博內特雖然沒當成殖民者,但他後來卻爬上了更高的位置。
薩瓦拉殖民地:由曾任墨西哥州州長、財政部長的高官羅倫索.德.薩瓦拉(Lorenzo de Zavala, 1788 – 1836)於1830年成立,瓜分了原本愛德華茲殖民地的東部;由於他在政治鬥爭中落敗而寓居紐約,實際上沒有招募任何移民,土地隨後也轉賣給了加爾維斯頓灣與德克薩斯土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