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4/2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何苦為難年輕人!

2022.02.18
職場中企業人力來自四面八方,人才匯聚,卻也龍蛇雜沓,其間老鳥欺負菜鳥並不稀奇,大有主管以權勢欺壓,駕馭下屬為禁臠,驅其勞役,奪其福利,佔盡便宜之事者。初入職場的年輕人若遭遇這種情事,基本上毫無對抗能力,且大多因缺乏因應處置的經驗,最終只能默默承受,忍辱維生,或乾脆選擇離開,此處不留爺,另覓留爺處。
職場霸凌,從來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但若,事件發生在,被自己口中所稱的「阿姨」不顧情誼,無理的欺壓,這...又該如何呢?
這是個真實事件,
其奇(化名),一位才25歲,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
豔蛉(化名),為專門承攬大樓消防工程的承包商。
豔蛉與其奇的母親,兩人是相識三十多年的老友,豔蛉更是與其奇母親的妹妹,同為高中同學,兩人算是閨蜜手帕交。
由於豔蛉的公司設立在台北,為了開發中部的市場,五月初,豔蛉特別走訪了居住在台中其奇的母親,希望當時尚且賦閒的其奇能夠協助她開發大台中的客戶。
由於其奇並未具備消防工程的專業技能,且當時其奇仍處於積極求職的狀態,並無意成為豔蛉的專職員工,但為了協助艷蛉阿姨,雙方協議,其奇僅負責大台中地區的「業務開發」至於後續相關的工程報價、發包、監造等事項,皆由艷蛉自行負責。同時雙方議定以單一案件獲利所得的10%做為其奇的「業務開發獎金。」
就這樣,其奇積極展開了大台中地區的業務開發作業。很幸運的,在八月份獲得了第一件報價競標的機會,並且在九月份順利贏得了這個案件的承包工程。當時根據艷蛉的估算,這個案件應可獲利至少達八十萬元以上,因此艷蛉便同意以八萬元作為其奇的業務開發獎金。
只是在取得案件後,豔蛉並未依約將八萬元的業務開發獎金支付給其奇,一直到十一月,豔蛉因後續工程作業所需,再次走訪台中並至其奇家中作客,席間經其奇的母親開口相詢後,豔蛉才同意先支付五萬元,尚留尾款三萬元後付。
隔年一月,由於農曆年關將近,其奇便以簡訊詢問艷蛉:「阿姨,您是否方便能在農曆年前支付三萬元的尾款?」
隨後,得到的回覆竟然是一句「沒有了!」
對於如此「傻眼」且未見理由,草率的回覆,其奇只好再次詢問艷蛉:「阿姨,依照當初的約定,應該還有三萬元的尾款未支付,為什麼會沒有了呢?」
然而艷蛉的回覆竟是:「因為在取得案件之後,其奇未參與後續的報價作業,且施工過程中並未至現場監工,工作態度不夠積極,因此扣除三萬元的尾款」;同時豔蛉還單獨發了一則訊息給其奇的母親表示:「因為過程中其奇未曾協助報價作業與施工監造,表現的不夠積極,因此不會再支付三萬元的尾款,至於之前的五萬元,則是她看在彼此是多年老友的情份上,才勉強支付給其奇。」
面對如此扭曲事實,無理的說法,其奇不解的是「當初雙方不是已經說好了,其奇只負責『業務開發』,其他後續工程相關事項皆由艷蛉自行處理,因此其奇才僅收取10%的業務開發獎金。」如今怎麼就過河拆橋了呢?
因此,其奇決定據理力爭,再度要求艷蛉理應依約支付三萬元的尾款。
沒想到,這次艷蛉竟是以一張當時工程報價單的照片作為回應,並在上面蠻橫的寫了:「看清楚,公司業務代表人是我!」意謂著,這單生意是她完成的,和其奇沒有半點關係,並從此斷絕聯繫,渺無音訊!
就這樣,讓一位初入社會欠缺經驗的年輕人,因為傻傻地相信著自己口中的這位阿姨,便在僅有雙方口頭約定的情況下進行合作,忽略了實質合約的簽立,最終辛苦工作換得的竟是被硬生生的被吃掉了原本應該屬於他的權益,讓他帶著無比的失望與懊惱,過了這個年!
事後,其奇在反覆思考這件事情後自認,以三萬元換來一個終身難忘的寶貴經驗,對於剛入社會的自己而言,未嘗不是件好事,因為他將永遠不會再犯此失誤。
然而,對於豔蛉呢?
就只為了這區區的三萬元,失去了一個孩子對她原本的尊敬與信任;更失去了兩份相識超過三十年的閨蜜情誼,值得嗎?
許多人在職場中經常容易犯一種錯誤,那就是「喜歡欺負年輕人」。
由於年輕人大多缺乏社會經驗與人脈背景,因此便成為了老鳥或是主管眼中最好欺負的對象。但他們卻忘了時間是絕對公平的「自己會老化,年輕人會成長」,正所謂風水輪流轉,你永遠不知道,那一天這股後浪,何時會將自己拍死在沙灘上!
與其為難年輕人,為自己樹敵,何不適時的幫年輕人一把,廣結善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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