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4/1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娘姑篇(2)

  「怎麼了?你認識她嗎?」雷楓看見豫謙的反應如此,便順口問了一句。
  「哦?也不算是認識,只是昨天和奶奶在公園敘舊的時候這對母子也在。」
  「是哦~」
  「但她還帶著一個孩子,怎麼會跟娘姑有關係?那個小朋友看應該也是男孩子吧?」
  「就叫你先把這份資料看過啊。」
  「哈……抱歉,」豫謙尷尬地笑了笑, 「欸?上面寫到……哦,這裡『……該委託人於死亡前已解除婚姻契約……』簡單說就是委託人已經離婚了吧?」
  「是啊,如果只有這位小姐那事情還好辦,但現在問題在於那個小朋友要怎麼辦。」
  「這是什麼意思?」
  「你想哦……啊!對方好像到了!」雷楓看見不遠處那對母子的身影,催促著豫謙:「剩的待會再說,快走吧!」
  「『委託人的名字叫做方采葵,三年前與前夫結婚,不久生下了兒子堇宥,在半年前與前夫離婚,並取得了孩子的監護權,一個月前……由於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與兒子同時死亡。』以上是方小姐的概況。」豫謙說完後轉而看著雷楓,像在尋求接下來的指示的樣子。
  一夥人坐在公園的小亭子下,豫謙與雷楓對面坐著方采葵,堇宥小朋友枕著媽媽的腿正睡得香甜。
  「就像你說的,我半年前已經離婚,所以我沒有地方可以去,過了對年後我是可以直接住進收容中心的,但這樣的話,堇宥就……」
  「不行嗎?堇宥也一起住進收容中心?」豫謙問。
  「雖然堇宥是男孩子,但他才不到七歲,於情上是可以通融的,但是……」雷楓說到一半便看向在媽媽腿上睡著的堇宥,欲言又止的樣子。
  「因為這孩子爸爸家裡要把他討回去。」方采葵把雷楓的話接著說。
  豫謙一聽便說了:「但孩子的扶養權是你的呀。」
  「話是這麼說……」方采葵道,她低下了頭,手指輕撫著孩子的臉頰,煩惱不已地看著。
  「和陽間用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不一樣,這裡有的不過是約定俗成和例外而已。」雷楓說。
  「所以方小姐的前夫家的祖先才能理直氣壯地要求帶走孩子啊。」豫謙感嘆道。
  方采葵點了點頭。
  「方小姐,不曉得你知不知道,這孩子是有優先的轉世權力的哦,」雷楓忽然說著。
  「欸?」這段話出了方采葵的意料之外,一旁的豫謙也為此感到驚訝。
  「為什麼啊?」豫謙問。
  「這之後有空再解釋。」雷楓回過豫謙後,繼續對方采葵說:「所以無論是你前夫家的那些老祖先們,甚至是你,最後都是留不住這孩子的哦。」
  「我明白了。」方采葵說,她一手捧著孩子的臉頰,一手握著孩子小小的手,挺起了身子,投向雷楓與豫謙的眼神已經沒有了方才的擔憂與無措,心裡似乎已經有所打算。「就因為如此,我更希望能陪在他的身邊,直到他去轉世的那天。拜託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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