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後,列強在華劃分勢力範圍,其中德國強迫滿清租借膠州灣,並取得山東的鐵路修建及礦產開採的特權,山東成為德國的勢力範圍。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藉口對德國宣戰,出兵佔領山東,戰後拒絕撤兵,圖謀接管德國的權益,引起「山東問題」。
1915年初,日本利用袁世凱籌謀稱帝的時機,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袁世凱最終接納大部分條文,不但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而且容許日本在南滿及內蒙等地區擴展勢力,為日本佔領山東提供理據。
1918年中,國務院總理段祺瑞向日本借款,日本藉此機會誘使中國簽訂「山東問題換文」,答允日本有關山東權益的要求,內文更寫上「欣然同意」四字。此舉不但錯失推翻袁世凱對日承諾的機會,更加成為中國的申訴被巴黎和會否決的理由。
中國於1917年加入協約國,參與一次世界大戰,先後派出約15萬勞工支援歐洲戰事。1919年,戰爭結束,中國以戰勝國身份出席商討戰後秩序的巴黎和會。中國竟與列強並肩作戰,因此,國民對和會懷有極高期望。
這種企而望歸的心情,可以從兩個事件反映出來。其一,中國自視為「大國」,組成五人代表團,由外交總長陸徵祥率領,成員包括敵對的廣州政府代表王正廷。其二,中國既是列強的盟友,代表在大會不但提出收回被日本佔領的山東權益,而且提出廢除與列強簽訂的不平等簽約。
然而,代表團在巴黎的活動並不順利,其一,「大國」只是一廂情願,中國沒有五位代表的「大國」待遇,只獲准兩位代表出席大會,其二,更重要的,是中國的種種要求落空了。廢除不平等條約的要求不受處理尚可理解,但收回山東權益這個合情合理的要求也被大會否決了。
列強偏袒日本,認為日本在戰爭中的「貢獻」較大,與日本達成秘密協議。大會以「二十一條」承認日本在山東的權益,「山東問題換文」又有「欣然同意」字眼,因此日本有權暫時佔領山東,中日再自行商議歸還問題。中國提出的要求全盤落空,國民的心情從企而望歸,急促轉變為怒氣填胸。外交失敗的消息傳回中國,舉國沸騰,結果引發五四運動。
當然,引發五四運動還有其他原因。其一,國民對救亡的訴求。面對外患,究其根本在於內憂,政權不穩及積弱,軍閥的外交措施都被視為出賣國權以換取私利。其二,反日情緒高漲。當一戰令西方列強無暇東顧,日本加強對中國的經濟侵略,國民認為是本地經濟停滯不前的原因。其三,新文化的啟蒙。民主與科學的思潮興起,國民對傳統文化加以否定,對政治現況也敢於批判及反抗。以上原因,凝聚了一個孕育群眾運動的環境,但關鍵原因,還是在於巴黎和會,激發國民的強烈情緒反應,加上以上的社會背景,五四運動一觸即發。
巴黎和會的最後一天,中國代表沒有出席會議,也拒絕簽署和約。巴黎和會被視為外交失敗,因為最受關注的訴求落空了,但卻不能說是一事無成。第一,中國代表拒絕簽約,拒絕任由列強擺佈,象徵中國走上外交自由。其二,山東問題成為懸案,美國其後外交介入,問題最終得以解決。其三,中國有機會參與國際聯盟的草創工作,也向其他同盟國取回權益,體會了難得的平定外交。當然這些都不是國民的首要關心,山東問題未能即時解決,國民的情緒從企而望歸轉到怒氣填胸,引發五四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