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從貧困戶至開國君主,擁有傳奇的一生。明太祖即位後,推動君主獨裁的統治模式,從正面角度,獨裁為長治久安建立基礎,從負面角度,獨裁帶來日後政治腐敗。所謂獨裁,重點不是任意妄為,而是君主的絕對權威。因此,獨裁的關鍵措施,不是暴虐表現,而是如何突顯君尊臣卑。
廢除宰相,讓君主不但是最終的裁決者,更是制度上唯一的決策者。明太祖建國時設立左右丞相統領政務,但同時逐步削弱丞相的權力。洪武十二年,右丞相汪廣洋因罪被賜死。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被指謀反而被族誅。此事以後,明太祖不再委任丞相,藉此機會廢除宰相制度,由君主直接統領六部。六部只屬執行機構,從此相權併入君權。
廢除宰相,對滿有魄力的明太祖來說尚可應付。據說他每天需要批閱一百五十份奏章,裁決四百宗案件,工作擔子不輕。對於日後長於深宮之中的君主就難以負擔。但即使應付自如,凡事由君主親自處理是否有效率,是否全面考量,當然受到質疑。
秦行三公,唐行三省,是宰相制度的經典,既有扶助君主施政的功能,也有制衡君主的角色。廢除宰相是劃時代的改革,帶來君主獨裁的效果。明太祖的獨裁措施不限於此,為了加強君主的絕對權威,明太祖還推行了以下措施。
其一,折辱官員。就朝廷上的會議,北宋一改宰相「坐而論道」的傳統,大臣需要站立應對。明太祖進一步要求跪對,以示大臣的卑微。此外,遇到奏對時與君主衝突者,往往被施以廷杖,在大臣面前公開受到羞辱。此舉本意在折辱大臣,但確有大臣被杖死,日後君主更越趨暴力。
其二,殺戮功臣。嚴格來說,這不能說是一種「措施」,卻是持續發生的手段。或說太祖對開國功臣異常猜疑,或說開國功臣多有專橫不法,但開國功臣都幾乎被趕盡殺絕,卻是事實,而且牽連甚廣。胡惟庸案被殺者達三萬多人,十年後,被稱功臣之首的李善長仍因屬胡黨而被牽連。其後又有藍玉案,被殺者達一萬五千多人。或說開國功臣難善終,但以明初最極端,善終者只得湯和等數人。
其三,嚴懲貪官。反貪腐本來是政府良好管治的表現,但明律對貪官極其嚴苛,貪贓六十兩以上者受到梟首及剝皮實草的懲處,被視為酷刑。更甚者,太祖有設局試探,讓官員掉進陷阱。同時,明初強化監察,設立通政使司,處理臣民建議及控訴等,這種「下情上達」,更能讓君主監控大臣的舉動。
其四,設立錦衣衛。錦衣衛本是君主的衛隊,發展成為效忠君主的秘密警察。他們不受常規程序的約束,被賦予偵察及審問等權力,藉此監視官員與百姓,懲治不忠臣民。此舉不但為了提升執法的效率,也為了增添大臣的壓力,開啟了明代的特務政治。
明太祖推行君主獨裁措施,藉以上種種措施,突顯君尊臣卑。獨裁是否成效,取決於君主的質素。明初的太祖和成祖,開拓了明朝盛世,但其後的君主沒有這份魄力,甚至權力旁落,政府便長期處於散慢,政治長期陷入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