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性簡訊」已被定義為「自製性影像」(self-production of sexual images),或「交換性訊息或影像」,以及「透過手機及(或)網路製作、分享、轉寄具性意涵的裸體或幾乎裸體的影像」。性簡訊是具明顯性意涵的自製內容的一種形式,但會根據脈絡、意義及意圖而明顯不同。 雖然性簡訊可能是最常見涉及兒童、具明顯性意涵的自製內容,且經常來自於合意情況下從此經驗中獲得愉悅的青少年。但也有許多「不受歡迎的性簡訊」(unwanted sexting)形式,這指的是未取得同意的狀況,例如,分享、接收不想要的性露骨照片、影片或訊息,而這些素材是來自試圖接觸、施壓或誘拐兒童的人,無論該兒童是否認識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