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有云:「家醜不可外傳」,粵語又有云:「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兩者有否矛盾?真的不懂。孩子經常說,「對不公不義的人與事,理應name and shame it...」,還是孩子的話深得我心。
香港有位愛國愛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職業是大律師。8月5日在香港《東方日報》刊登跟丈夫袁彌昌(粉紅色時事KOL)父親袁弓夷(自稱黃色政論網紅)脫離關係。事緣袁弓夷與其他流亡海外的港人組織另類「香港議會(同鄉會?紅花會?)」,被香港『保安局』指控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恐嚇港人要跟他們劃清界線。
聲明全文相當趣怪,是愛國愛黨人士專用的「維尼文」,「本人容海恩,作為流著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袁弓夷先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本人現宣布正式與袁弓夷先生脫離爺媳關係。」
容海恩的「大義滅親」,是典型政治廚餘(註一)的「吳三桂情意結症候群(註二),病情嚴重。聲明登出後,引起哄動,成為網絡熱話。有網民引用古代「七出之條」,認為袁弓夷應該要求兒子把容海恩逐出家門。
填詞人 梁栢堅將已故歌手羅文的《激光中》歌詞改成「弓加夷,等於火;海加恩,等於我;若我老公再加上你;溫度將提高更多;所以我應割蓆喎,不要再自我封鎖,這一刻你別於我,我轉軚換了朵(組織字頭),hey!」。
網民相繼自創不同成語嘲諷事件,如「媳可夷止」、「愚媳重負」、「媳除夷慮」、「媳除夷累」、「媳即是空」、「醜婦不需見家翁」等。
有KOL認為聲明行文有誤,華夏文化只有「翁媳關係」,沒有「爺媳關係」,不存在的關係,何以脫離?
自己卻認為會不會是報紙漏印標點符號「、」容海恩的「爺媳關係」,應該是「爺、媳關係」,她有兩名幼女,女兒跟袁弓夷,就是「爺孫關係」。容海恩早有前科,是個霸道母親,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市民撕裂成「黃、藍」二色;容海恩向外宣稱把女兒顏色筆盒裡的所有黃色棄掉,她的光譜沒有黃色。
可能容海恩的潛意識想替兩位幼女提早表忠,好叫她們往後過好日子,「母愛」確實偉大。不過,血緣關係,不是在報紙登個聲明便可了斷,按香港法例要向法庭申請,獲批後才有法律效力,而且必須按規定生效後,兩者從此要生死不相往來,容海恩是大律師沒理由不知道,show味太重,不能認真看待。
袁家政治光譜非常有趣,向來對袁家只限於「聽其言觀其行」狀況。人的行為,有跡可尋,對「忽然愛國」與「忽然反共」同樣心存疑惑,可能是自己患有「被騙大創傷後遺症」。
愚人表忠,瘋態百出,是香港今日的寫照,不會動氣,只會name and shame it,公諸於世,好叫人知道「文化大革命」早已重來。
註一:「政治廚餘」,泛指政界無能者,是「維尼國」最愛回收的廢物,聽教聽話,喜鸚鵡學舌,無恥無極限,生存哲學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類「政治廚餘」充斥全球,無處不在,專為「維尼幣」效忠。
註二:「吳三桂情意結症候群」,是「投降者」的精神料疾病。順治十八年(1661),吳三桂為表忠誠,親自出兵緬甸,追殺舊老板永曆帝,手段兇殘,唯恐清帝不知他是忠臣,至此凡投降者都會歇斯底里表忠,有如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