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什麼是假扣押?假扣押跟假處分差在哪?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以前欠債不還,對方只能用暴力逼你還錢,但現在債權人可以用各種不費力的方式要你還錢,那就是利用財產查封、法拍、強制執行等,只要債權人告上法院,並且取得法官判決,就可以要求處理你的財產,並將欠下的錢清償。但在打官司的期間,為了保證借款人脫產,因此出現了假扣押與假處分。

假扣押是什麼?

假扣押指的是在官司期間,為了避免債務人脫產,因此對對方的財產進行管制,使其無法對財產做任何處分行為。而主要的扣押內容為「可立即變現」之物品。像是現金、黃金、鑽石等,也就是說屬於可馬上變現的動產,不動產屬於假處分的範疇。
但並非任何時候都可以申請假扣押,而是債務人必須出現以下行為:
  • 有準備脫產的嫌疑。
  • 刻意隱藏不現身。
  • 不還錢又到處高消費。
若有找到足夠的證據顯示借款人有類似行為,即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強制執行還款。

假扣押的「假」是什麼意思?
並不是假裝扣押喔!而是一種從日本民事訴訟法移來的用法,假=暫時,也就是暫時對財產進行扣押,就稱作假扣押。而會等到法院真正的判決出來後,才會正式扣押財產。之所以沿用日本的漢字,是因為當初在編寫民事訴訟法的時候,參考了日本的,所以才把他們的漢字用法移過來,就變成這樣怪怪的說法~

假處分是什麼?

跟假扣押的原理一樣,都是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封鎖,讓對方不能脫產的手段。但跟假扣押有什麼差別呢?差在假處分針對的物品是非現金類的,也就是無法立即變現的物品,例如房屋、土地、古董等等。
另外假處分跟假扣押還有哪些細節上的差異呢?想了解的話可以點開以下連結

如何聲請假扣押?

1.填好民事聲請假扣押狀,寫上詳細的事發經過,並且檢附相關證據,點出債務人有不軌行為之徵兆。
2.將聲請狀送到法院,不過聲請需要繳納費用一千元。
3.時限內要申請執行,否則超過將會失去法律效力,時限在裁定的30天內。
另外要想了解更多詳細內容,點開連結看更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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