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

含有「假處分」共 10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王小姐贏了官司,但積欠的30萬擔保金該如何領回?本文解析領回擔保金的四種合法途徑與時機,包括執行前撤回、取得債務人同意、訴訟全勝或和解、以及官司敗訴後的催告程序,並提供法律諮詢管道,幫助您順利取回擔保金。
Thumbnail
假處分雖可不經確定即執行,但若債權人執行後又撤回,導致債務人損害,仍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31條負賠償責任。法院明確指出,即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926號民事判決要旨:撤回不代表免責,只要執行造成損害,債權人就要賠。
一、前言 小美和小強因為房地產買賣糾紛鬧上法院。小美擔心小強在訴訟期間把房子賣掉,未來即使勝訴也拿不回房子,因此決定聲請假處分。律師提醒她:「你需要先準備擔保金,法院才會准你假處分哦!」這讓小美有點疑惑——什麼是擔保金?要多少?怎麼繳? 二、什麼是假處分? 假處分是為了暫時維持某種法律狀態,防
Thumbnail
一、前言 小智和小剛原本是合作夥伴,後來因為投資糾紛鬧翻,小智向法院提告請求返還款項。但在起訴後,小智聽聞小剛正打算出售名下房產,甚至有將資金轉往海外的跡象。小智焦急萬分,擔心即使打贏官司,也拿不到一毛錢。這時候,律師建議小智可以趕緊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提前凍結小剛的財產,避免將來勝訴時淪
Thumbnail
假扣押、假處分是為了避免對方轉移財產、確保未來判決能執行的保全措施。一般擔保金為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但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詐欺被害人可降至十分之一,大幅減輕經濟負擔,是對受害者的重要利多保障。
Thumbnail
你是否曾聽過「假處分」這個名詞,卻搞不清楚它和強制執行、民事訴訟之間的關係?今天來聊聊一種比較少人理解,卻在實務上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假處分是什麼?為什麼叫「假」?「假」其實是日文漢字的用法,意思是**「暫時的」**。它並不是假的處分,而是法院針對
Thumbnail
本文分享了欠債人的財產凍結方式以及如何提告「損害債權罪」,讓債務人受到刑罰的相關內容。另外,也解釋了假扣押、假處分和假執行三者的差異,並提供了相關的聲請方式。
Thumbnail
本文深入解說了民事及智財權訴訟程序中的各種保全程序,並說明「假扣押」「假處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制度之區別。另針對民事案件與智慧財產案件間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制度進行了比較。
Thumbnail
近日泰山(1218 )公司派股東與龍邦(2514)公司間關於泰山公司經營權之戰,吵得沸沸揚揚,龍邦公司為保全泰山公司的資產,決定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這是很多律政劇裡的商業攻防戰策略。
Thumbnail
【烏克蘭在國際法院控告俄國的意義】 本所許惠菁律師接受央廣【兩岸新聞導報】採訪,許律師將在節目後半小時將從從法律的角度切入,看烏克蘭在國際法院控告俄羅斯的意義。 時序 2月24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 2月26日-烏克蘭就像國際法院提出要求俄羅斯停止入侵烏克蘭的暫時處分。 2月26日-國際法院受理。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