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21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景山貨車司機最扯工時30小時 工會促交通部取消違法企業執照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景山交通集團旗下18間運輸公司長年使司機疲勞駕駛,猶如國道上的不定時炸彈,今(23)天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前往交通部陳情, 痛批景山交通集團「交通違規多」、「違規超時多」及「肇事死傷多」,違規裁罰次數也很多,但是卻完全沒有改善,要求交通部應依《公路法》針對違法交通運輸公司限制部分營業或取消營業執照。
景山司機曾疲勞駕駛致死傷 現在仍一出車超過30小時 2018年曾發生大貨車駕駛陸乙豪因疲勞駕駛、精神不濟,撞上路旁正在值勤的國道警員,造成2名員警與1名大貨車司機死亡。陸乙豪當時受雇於景山交通集團下的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當時高雄市勞工局查出,陸乙豪連續上班22天,其中至少有7天工作超過12小時,加重裁罰公司300萬元。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林昶志表示,到現在景山交通集團仍有讓大貨車司機疲勞駕駛的狀況,有幾位景山交通集團旗下的永益通運公司員工向工會陳情,他們拿出員工班表,有人1/23-2/1每天都出車,連續上班7天沒有休息,有人的班表「3天2夜」,工時超過30小時。例如有司機從1/25早上6點出車到1/26的中午12點,30小時期間出車跑3趟,趟次間隔僅有1至2小時,幾乎是一趟接著一趟開車。
據了解,大貨車司機一人出車去南科或中科廠商下貨,一趟大約2小時開車、4小時下貨、2小時返回,期間司機的吃喝拉撒得自行負責,但必須在公司規定時間內回來,若不幸遇到塞車就會加快車速回公司,恐怕造成險象環生。
臺貨產工理事長林志雄說到,只要是物流業從業人員都知道遇到景山交通的車要閃遠一點,他們在國道上車速很快,甚至會戲稱景山交通根本是「景山航空」,趕車像是用飛的。他痛批疲勞駕駛就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將會造成多少家庭破碎?「疲勞駕駛犧牲兩位國道員警,我們不要總是昨天公祭、明天忘記,我們對酒駕零容忍,為何不對疲勞駕駛零容忍?」
林昶志說明,景山交通集團負責人盧廷景名下18家運輸公司,從2015年至今違反《勞基法》32條「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共有26次違法紀錄,幾乎每年都被裁罰,2018年更高達14次違規。2017年起累計違反《勞基法》36條「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14次,2018年起累計違反《勞基法》34條「晝夜輪班更換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5次。他怒批:「勞動部怎麼罰景山都不怕,一次罰5-6萬根本不痛不癢!」
林昶志提到景山公司更無法無天的是直接規避勞動檢查。今年永益通運司機向高雄市府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勞工局回復工會時表示公司拒絕被勞檢。
臺貨產工理事長林志雄
明知道問題在疲勞駕駛 只要求業者加裝GPS 林昶志說,今年7月以來高速公路已發生5件事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分析有4件事故均與駕駛員疲勞分心而追撞前車有關。然而交通部在7/29預告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針對貨運業重大公路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超過3人、死傷超過10人或受傷超過15人,並有肇事責任者,將強制在該業者所屬車輛加裝衛星定位系統GPS及監控管理系統。
林志雄則痛批,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明知道事件發生起因就是疲勞駕駛,官員只會想到「腦殘決策」,修改成「造成死亡3人」等規定是交通部認為運輸業可以有撞死3人的額度嗎?況且在車上加裝GPS對事業單位來說並沒有控管跟嚇阻力,無助改善司機過勞的情形。工會要求交通部應依照《公路法》第47條、77條及79條針對屢次違法的交通運輸公司,限制部分營業或取消營業執照。
桃產總顧問林佳瑋則說,交通部不能對「3天2夜班表」置若罔聞,而且根據2021年十大違反勞基法企業中,有5個就是客運、運輸及倉儲公司:花蓮客運、中興巴士、嘉里大榮物流、國光客運及指南客運,主管機關交通部不要單純將疲勞駕駛視為勞動問題而推給勞動部,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政策工具在交通部手上。
林昶志認為,交通部依法可對「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事業單位,要求限期改善或停止部分營業,甚至撤銷其營業執照,且交通部過往曾撤銷過遠東航空執照,工會要求交通部應正視景山交通集團違法問題。
公路總局運輸組科長連思源出面接受工會陳情,僅表示要將陳情帶回研議,盡速處理,景山公司在2018年的事故當時也有做相關處置,若後續仍有問題將依照規定辦理。然而工會不滿3年前就陳情過,當時交通部也說研議處理,若近日景山公司情況未加以改善,工會還會繼續緊盯交通部作為。
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組科長連思源(右)
我們深信,透過群眾的涓滴支持,才是媒體真正能夠獨立的重要碁石 公庫官網其他平台群眾集資相挺(原文日期:2022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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