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就是這個分業標題中提到的那個幽靈。
不用說,我想大家早就知道我是誰了。畢竟,這一篇文章並非被分類在「綺想散步」,而是「星塵的觀測」,這種小細節一看就知道我在搞什麼把戲了。
不,這麼說也不對。
我沒有在搞把戲。我真的死了。
事情大概是這樣發生的。
我親愛的爸媽因故吵了一架。我討厭他們針鋒相對,於是一如既往,我躲到自己的房間去。兩小時後再走出房間的時候,媽媽已經離家出走,爸爸正拿著手機不斷撥電話。「啊,果然又是這樣了啊。」第一個浮現在心裡的好像是這個念頭,其次是「我都從六歲長到這麼大了,他們吵架的模式仍然一模一樣。」我想嘲笑,但隨後一個事實提醒我不該笑。
我總共打了三通電話,只求媽媽可以給我一點訊號,讓我知道他還平安。
但他沒有接起任何一通。
我想,我一直無法從付出愛然後被所愛背叛的輪迴中逃脫出來,是因為我打從出生後就只會這一種生存模式。重複在同一個地方受傷,讓我發現我也從小到大仍然一模一樣,毫無長進。我就這麼陷在我曾經以為已經擺脫的深層憂鬱裡,失去理智的傳了簡訊給正在上班的弟弟。「媽媽一向比較喜愛弟弟,希望弟弟的電話他會願意接。」我就是這麼想的,在我父母的心中,我一向都是這個小家庭裡最邊緣的人。無論我有沒有經歷過那些類似被拋棄的幼年往事,對我來說,被接納的感受讓我願意付出信任,之後會在某個瞬間被背叛,然後原諒,然後所有的全部再來一遍。
重點是,我是無辜的,但我總是被丟下的那一個。
後來媽媽回了我電話,幸好簡訊可以收回,也沒讓事情往弟弟那邊延燒。弟弟比我更討厭父母吵架,他跟我不一樣,從小就跟爸媽住一起,他內心的敏感來源與我不同,但他跟我一樣討厭他們鬧不合,我希望有機會可以說明緣由,可惜我沒有。
總之,母親帶著晚餐回到家裡時,已經是他與我通電話後半小時的事了。
我沒辦法制止眼淚,邊吃晚餐又邊哭了半小時。
在這一小時裡,我不斷想起三年前我曾經寫過一則未公開的故事:《殺死自己的一百天》。我預計在那則故事中殺害我自己一百次,但我只寫完第一篇就放棄了。或許是因為我後來選擇原諒,繼續愛,只有被背叛的時候才會想起來。
我哭,是因為我發現根本沒有能治癒靈魂傷口的方法,而且在最需要對外求救的時候,沒有任何工具可以幫助我。
曾經我是會寫小說當作對外發洩、對內做內在分析的工具,發表作品出來是希望總有一天有個路過的人,讀了我的作品之後能打從心底為我許願,希望我還活著或是能夠好好活下去。但自從幾個月前有個陌生人寫了一篇評論,將那些我的真實困境批判成毫無邏輯的垃圾並且嘲笑諷刺之後,我就再也無法寫小說了。
於是我選在某一天晚上自殺。
身為一位專業的藥師,能殺死自己的方式太多了。比如說,一次吞個三十顆毛地黃。我不想回憶那個過程,所以就別問我會不會很痛苦了。沒有死是不痛苦的,但人類遺忘痛苦的速度比想像中更快,痛苦過去之後只會記得好像很痛,但痛到什麼程度又說不上來,對我來說,死去的過程只能記得這些了。
如您們所見,我死了之後便來到這間沒什麼客人的街角小書店。
我成了那個敘事的幽靈,徘徊在我自己與他人的迷宮之中,偶爾用眼淚,在那個被放置在僻靜書架的黑皮手記上寫寫故事。只有住在這裡的穗與朽,願意聆聽我那些無處宣洩的憤怒、憂鬱與悲傷,他們是我生前死後唯一的親密友人,雖然我們不曾直接對話。
就如同我將我偶爾憶起的人生片段分享給他們一樣,我也在這裡向你們分享他們的對話。
很多人說看不懂穗與朽的對話,不明白知道這些又有什麼意義。人生何必什麼都有意義?當你跟我一樣成了幽靈卻沒有被上帝帶往天堂的時候就會知道,追求「意義」無非只是在追求空無的東西。
真正的意義在於每一個當下你還活著、你還在呼吸,你的靈魂還在世界上自由而奔放,如此而已。
很可惜,這是我死了之後才領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