ㄤ妮剛進國貿業時,是一張完全的白紙,連貿易條件都不懂的小小白。進公司以後,跟大部份人一樣,都是做中學(learn by doing )。這樣的教學方式對帶人的職員來說是比較方便的,步驟也可以教得詳盡。但是對新進人員來說,比較難上手的是,如何把整個流程大拼圖一塊一塊拼起來。舉例來說,ㄤ妮剛進公司時,第一個學到的是出貨Invoice,學起來以後,ㄤ妮還是對如何從訂單走到出貨不甚了解,甚至對何時需要用到出貨Invoice 也沒有概念。剛好身邊有人詢問訂艙流程,ㄤ妮就順勢將出貨流程整理出來,讓新手了解流程。ㄤ妮大部份是作FOB,以下就以德國客戶(買方)向台灣工廠(賣方),貿易條件FOB舉例說明:
1. 決定出貨日期
可以是賣方或買方決定,兩方說好就可以
一般是台灣工廠告知德國客戶貨好時間,德國客戶通知貨代訂艙。有時候客戶也會跟台灣生產端說好由台灣端直接跟指定貨代訂艙。
如果客戶是集貨出貨方式,也就是跟台灣多間廠商購買產品,並且將多間廠商的貨集中於同一班船運送,出貨時間會決定於在某個時間點,多間廠商的貨量是否可以湊成一個貨櫃,如果可以,出貨時間就會成立。集貨的出貨時間是變數比較多的,畢竟要多家廠商同時配合,有時候A廠商貨好了還無法出,要等其他家貨好,可能等上好幾個星期。有時候全部廠商的貨都好了,就剩C廠商,那C廠商就要加快腳步趕貨,因此每次出貨客戶都要在各家廠商的交期與貨量上做協調。
2.訂艙流程
以FOB賣方通知貨好時間舉例來說,台灣廠商告知德國客戶指定貨代台灣分公司貨好時間以及貨量,台灣貨代挑選符合時間的船公司,一般是兩家以上,並告知指定貨代德國分公司,最後由德國貨代向德國客戶報價船運費。客戶決定哪班船後,台灣貨代會發訂艙單(S/O)給廠商。
這裡要注意的是,因為德國客戶負責海運費,所以船期以及船公司決定權在德國客戶身上。在船公司確定後,因為台灣廠商需要付在地費用,像是機具使用費,手續費,低硫費,VGM,提單費,文件傳輸費等等所以在台灣港口發生的費用,台灣貨代還是會先把在地費用列出告知台灣廠商,如果台灣廠商覺得太貴,就要在貨代還沒出帳單之前反應。但通常客戶不會因此更換船公司,因此在地費用的殺價,只限於台灣廠商跟貨代台灣分公司兩方進行。
3.出口報關
一般公司都有配合報關行處理進出口報關,因為程序繁雜,很少公司會自己作報關。
將訂艙單,出貨Invoice, Packing list ,客戶產品名稱(方便報關行找稅則),客戶logo,提單作法提供給報關行。同時也要提供指定貨代台灣分公司聯絡窗口給報關行。
一般正常國際交易都是作國貨銷售(稅則02),如果有其他情況,例如樣品不跟客人收費(稅則04),或是國貨退回覆出口,賠償品等等,都必須告訴報關行,作適當的稅則通報。
4.提供國外客戶出貨文件
一般都是用郵件提供國外客戶出貨文件Invoice, Packing list,仔細一點的還會附上這次出貨的驗貨報告。寄郵件的時間視買賣雙方的付款條件而定。舉例來說,跟國外客戶作出貨前付款,郵件最好在結關日前5到10天寄出,國際匯款需要3到5個工作天,這樣才來得及在收到款後出貨。如果收費跟客戶做出貨後付款,那就出貨後再提供也是可以的。
經過以上出貨流程介紹,這塊出貨拼圖你湊起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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