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重視承諾的人,越不容易作出承諾。
因為每一個承諾都代表自己的人品,失信於人不但毀了別人對你的信任,更毀了自己的名聲,以後誰敢相信你?因此重視承諾的人如果沒有百分百的把握,絕對不會輕易許諾,要麼不答應,一旦答應了無論如何也要做得到。
當然,有些人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名聲,總是隨口作出承諾,只為了應付眼前的問題,至於往後是否能兌現承諾則留待未來的自己面對,萬一真的無法達到,大不了低頭認錯。別人從此不信任自己?哪有什麼問題,那不是省下許多麻煩嗎?
職場上必然會有這樣的人存在,指派工作時唯唯諾諾說做得到,但到交貨期限卻遲遲交不出來,最後勉強交出來的成品根本見不得人,這種人完全沒想到自己為別人帶來多大的困擾,要是被追究起來,為了撇清關係,還會將失敗的責任推給別人,總之千錯萬錯也與他無關,他無法如期達成也很委屈很難受。
跟這種人合作,注定比啞子吃黃蓮更苦。要是無可避免必須合作,最好準備後備方案,萬一對方失職也不至於令你措手不及。這當然不公平啊,為什麼要你承擔別人的失誤?所以別視為損失,視為自保好了。
信守承諾是個人修養,也是對生命的尊重。越微小的承諾越要堅守,不能讓小事毀了自己的人格。越親密的人越不能失信,有些人可能在工作上言出必行,但是對家人往往說了便算,家人是最不能讓他們失望的,偏偏我們經常不重視對家人的承諾,尤其是習慣性地隨便打發孩子。家長隨口一個承諾都會長長久久記在孩子心裏,大人無法兌現的承諾更可能成為不能磨滅的烙印。
面對言而無信的家長,孩子長大後未必會認真看待對他們的承諾,因為這是耳濡目染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