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4/1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台灣普遍的文化就是如此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台灣普遍的文化就是如此。
綜觀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專業人員、商人、職場或官場上等等,不難發現為何會做事的人,有能力做事的人,通常都鍛羽而歸,不了了之?台灣職場流行一句話「能力越好,只會做到死」,並且奉勸會做事的人「回頭是岸」。
再看看台灣的攤販、餐廳或商家。衛生髒亂、省錢買消防系統、黑心油、魚目混珠、再到新竹掩埋場(說不定有更多沒有被發現)。為何?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重要。凡事只要「隨便」、「得過且過」的觀念,那「必須」做的事,就會換成「應該」可以不用。台灣官場也是一樣,養出很多眼光短淺,只重眼前的利益。每個國家的政策、改善和修法,本就以長遠期效做打算,可是台灣的政客反而本末倒置,去追求立竿見影,似乎今天做明天沒結果的政策,都是無用的爛政策,甚至是「擾民」的政策;久而久之,一般民眾也相信如此,使得在推動很多好政策的困難性。如此眼光短淺的人們,何以成大事?
再加上台灣一大部分承襲了中國文化,造就了國民素質和應有文化,很多有能力會做事的人,被眼光短淺的人們罵臭頭後,很容易輕易放棄,一放棄就選擇竹林七賢的態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重要是不干我的事了。大家常聽長輩的話「與其在這耗、爭權利,還不如把時間拿去計畫你的下一步還比較重要。」是的,很實用對吧?你不能說它完全不對,同樣的,也不能把爭權利的人,一概打成錯誤。如果今天成功了,全天下一同分享甜蜜果實,如果今天失敗了?霎那間,變成「個人」的責任。
我認為,這和台灣「勸和不勸離」的觀念很類似。勸離後要處理面對的事情可多了。是否常常聽到:你離婚了,那什麼什麼什麼怎麼辦,離婚了,之後會怎樣怎樣怎樣的.....然後可能會有才打你一次耶!才偷吃一次耶!類似的台詞出現
是的,與其一堆問題,不如就少一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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