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2|閱讀時間 ‧ 約 31 分鐘

勸酒文化讓酒駕一直發生? 完整介紹對勸酒者的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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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時,不妨思考我們一直習以為常的勸酒文化,帶給社會的是什麼?

您平常是位喜歡向旁人勸酒的人嗎? 或許您一個習以為常的勸酒行為,為旁人甚至整個社會帶來的是一種無形又沉重的壓力和負面影響呢!

今天這篇文章將會分成以下五個部份:

一、勸酒行為,讓酒駕一直無法改善?

二、目前有哪些國家對勸酒者處罰呢?

三、台灣至今對於勸酒者的處罰?

四、如何讓勸酒者不再勸酒呢?

五、結論



一、勸酒行為,讓酒駕一直無法改善?

在過子庸先生撰寫的『先改掉勸酒拚酒逼酒陋習』這篇文章裡,提到共犯結構論這項觀點,其實酒駕一直無法改善不僅僅是酒駕者個人的問題,更是一群喝酒者共同犯下的罪行。

在台灣的社交聚會裡,可能常會有以下刻版印象:

  • 能喝酒者:社交能力強、有能力、敢衝、敢拼。
  • 不喝酒者:膽小懦弱、工作能力差、甚至是無能。
  • 勸酒者:好客、格局大、掌有權力。

也因此,由勸酒者為始的勸酒行為,讓旁人都不得不喝下一杯酒,以示敬意或是為生意打通關。此時若仍有人堅持不喝酒,則連喝酒者都會開始加入勸酒行列,變成全桌進行「逼酒」的狀態,而儘管想以「等下要開車」為由婉拒喝酒,同樣也被以「喝點酒開車沒事」進行逼退。

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亦曾專門調查過:「一個人喝酒很少會醉到不省人事,喝醉的情況基本都出現在朋友聚會或者家庭聚會上。」這個現象不只在日本適用,在台灣甚至是全球都適用的。因為在社交聚會裡,不論是想透過酒量展現個人地位能力或是遇知心好友相談甚歡時的那種「酒逢知己千杯少」,都絕對會讓聚會時的飲酒量大幅超出獨自一個人的飲酒量呢!

所以各位讀者可以先回想自己的實際經驗後,再思考「勸酒者們其實是酒駕者的共犯」的論點後,不妨重新思考以下等式成立的合理性

酒駕=聚會+勸酒者+酒駕者


二、目前有哪些國家對勸酒者處罰呢?

在亞洲國家之中,勸酒是一種極為常見的社交行為,也同時讓許多不想喝酒的人為之厭惡,但勸酒者卻仍對勸酒這種行為樂此不疲。而至今已有部份國家開始對於勸酒者進行處罰了,希望能讓勸酒者能有所畏懼與警惕:

(一) 日本

關於日本飲酒相關的處罰,可參考這篇:飲酒運転を禁じる法律

日本於《道路交通法》裡明定相關的處罰:

(1) 對駕駛者

  • 酒駕(酒醉程度):5年以下的懲役(坐牢加罰役)+100萬日元以下罰金
  • 酒駕(有酒氣程度):3年以下的懲役(坐牢加罰役)+50萬日元以下罰金
  • 肇事逃逸:10年以下的懲役(坐牢加罰役)+100萬日元以下罰金
    ※喝酒肇事逃逸:15年以下懲役(坐牢加罰役)

(2)對旁人(除了勸酒者外,其餘亦包含同車共乘者、酒類及車輛提供者。細節請見:飲酒運転を禁じる法律。)(以下僅列出勸酒者的處罰)

  • 若駕駛者酒駕(酒醉程度):3年以下的懲役(坐牢加罰役)+50萬日元以下罰金
  • 若駕駛者酒駕(有酒氣程度):2年以下的懲役(坐牢加罰役)+30萬日元以下罰金

在日本,酒類提供者不僅僅是指販售酒品的店家,也包含對酒駕者勸酒的人。因此,勸酒者在日本則是被視為「幫助犯」而受到刑事處罰,並且會留下前科。

聲明:有些網路上文章提到《防止醉酒擾亂治安法》第二條對於勸酒者的處罰是「48小時以下監禁,1萬日元以內罰款」。但經我們搜尋相關法律後,只有找到《酒に酔つて公衆に迷惑をかける行為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以及維基百科的資料,且似乎沒有提到這種處罰。因此,若各位讀者有找到法律的條文,請歡迎留言或私訊我們,我們會儘快更新文章,謝謝。
【註,參考匯率】新台幣:日元=1:3.66

(二) 越南

越南於《防範酒類危害法》明定,從2020年11月15日起適用以下新規定:

  • 唆使、拉攏他人喝酒將被處以50萬越盾至100萬越盾罰款。
  • 強迫他人喝酒或在辦公、學習與間休的時間喝酒可被行政處罰100萬至300萬越盾。
  • 特別是,單位和機關首長不提醒與要求終止喝酒行為,讓間休時間喝酒情況發生也被罰款300萬至500萬越盾。

而越南在《防範酒類危害法》中,亦早有規定:「唆使、刺激、強迫他人喝酒等行徑」是違法的。(細節可參考這篇:強迫他人喝酒是違法)

【註,參考匯率】新台幣:越盾=1:810

(三) 大陸

根據搜狐這篇文章「单位劝酒需谨慎!此人赔了30多万」內容,在大陸已有多起酒後事故經法院判決後,聚會裡共同飲酒者也需要賠償的案例,詳細內容再請讀者們閱讀該文章內容。

而大陸在酒駕的處罰除了罰款和吊銷之外,還有一項比較特別的是「15日拘留」,這也讓勸酒者降低不少。原因在於,若僅有罰款,勸酒者會說這個罰款他來出,而導致不想喝酒的人拒酒失敗。然而,若因酒駕被判拘留,勸酒者是不能代替酒駕者被拘留的,所以才能讓勸酒力道降低不少。(相關文章:可參考大陸對酒駕的罰則)

(四) 其他

其他國家或許也有針對勸酒者的處罰,但這篇文章尚未整理出相關資料,同時也隨時歡迎各位讀者補充。


三、台灣至今對於勸酒者的處罰?


台灣法律目前沒有對勸酒者的處罰,但仍有一些相關資料與案例整理如下:


四、如何讓勸酒者不再勸酒呢?

[時論]酒駕問題的反思與建議這篇文章中提到面對酒駕時,加重刑罰只是治標的方法,更重要的應該是:

  • 須加強國民生命教育,不可存僥倖心理
  • 思考應酬文化不良,酒後才談生意的問題
  • 轉化台灣「應酬文化」,不再視「飲酒」為應酬時的唯一選項

(一) 首先從「法律面」制定相關刑罰的部份來看

從本文「二、目前有哪些國家對勸酒者處罰呢?」之中可看出,要處罰勸酒者的條件大都多是以發生酒駕為前提時,才會把勸酒者視為幫助犯一併處罰。

然而或許正因如此,當初胡志強市長提出時,法界人士認為執行上有一定困難,但是該報導中的理由卻是「依照社會型態,酒席間勸酒,時常只是客套、寒喧,難以認定為教唆酒駕」。不過對比現今亞洲已有多國已實施酒駕連坐罰,這似乎不再能成為理由了呢!


(二) 接著從「文化面」來看

台灣的應酬文化已是習以為常的陋習(亞洲國家通常都是如此,但這裡以台灣為例),甚至去到國外經商也仍把這種習慣視為理所當然。曾有一位朋友分享他在越南的聚會經驗,因為當地已開始對勸酒進行處罰,所以一旦表明不想喝酒時,基本上是不會再向你勸酒。不過這時卻仍然會有台商走過來勸酒,並且使出他們最擅長的勸酒話語,不論如何就是要讓你喝酒。

各位讀者可以閱讀這篇寫得很好的文章:「「你不喝,是看不起我嗎?」──我們要如何消滅「往死裡喝」的低俗酒桌文化」這篇是由作者劉庭安寫在換日線的文章,以非常實際的社會觀點寫出應酬文化的勸酒心態。正是因為這些心態,而讓台灣的勸酒文化一直存在,即便到了國外仍可見其蹤影

讀者們可以對比美國,在美國喝酒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平時下班,甚至中午吃飯也是要喝酒。但和亞洲國家最大的差別是:美國人喝酒很日常化,經常喝,但不會拼酒,也不常勸酒。


(三) 最後則要來思考「法律面、文化面的不足」

要讓勸酒者不再勸酒,實在不是這麼容易的,因為涉及太多太廣的層面了。

像是法律面,通常都是以發生酒駕事件為條件,而那些未發生酒駕的勸酒行為,只能任其一直發生;而在文化面,即便對方表面上同意你不喝酒,但實際上則不會把你視為「自己人」了,因此你會覺得受到排擠甚至工作上受到阻礙等後續效應。


五、結論

這篇文章討論了酒駕一直無法改善的原因、各國對勸酒者有哪些處罰、如何讓勸酒者不再勸酒等議題,而且搜集資料的同時,發現了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也是一直致力於酒駕相關議題,更促使我們重新思考台灣目前法律上的不足,以及文化上存在的陋息。

目前單靠我們的力量仍不足以改變整個社會思維,因此希望政府機關、企業、協會、讀者等各界人士,在閱讀這篇文章的同時,若對我們的概念有興趣,想進一步與我們合作或是交流,歡迎隨時告訴我們,以期透過合作能讓這個社會更加友善。



參考資料

(1)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先改掉勸酒拚酒逼酒陋習

(2) 每日頭條:日本酒駕的「牽連罪」有多狠?把勸酒人、餐廳、乘客「一鍋端」!

(3) Asahi官網:飲酒運転を禁じる法律

(4) 日本警視廳:飲酒運転の罰則等

(5) 弁護士法人みずほ中央法律事務所:【飲酒運転|酒気帯びor酒酔いの違い|自転車にも適用される】

(6) 弁護士法人ベリーベスト法律事務所:飲酒運転の幇助はどんな罰則を受ける?川崎オフィスの弁護士が解説

(6) 風傳媒:呼乾啦!各國喝酒文化大不同 日韓愛飲卻嚴懲酒駕

(7) 大紀元:要小心!在日本這些行為是違法的

(8) 搜狐:越南新規:勸酒和強迫他人喝酒須注意了,違規罰款300萬越盾

(9) 西貢解放日報:強迫他人喝酒是違法

(10) 搜狐:单位劝酒需谨慎!此人赔了30多万

(11) mobile01:可參考大陸對酒駕的罰則

(12) 自由時報:台大女醫遭酒駕撞死 母淚流:來不及說再見

(13) 台灣教會公報:[時論]酒駕問題的反思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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