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7/14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致青春,哪怕青春不再



我曾喜歡過一個女孩。

因為接下來會提到許多她的壞話,這裡為了保護當事人,請容我稱呼她為小綠。


小綠在國小二年級換座位時,坐到了我的隔壁,就此成為朋友,四年級成為摯友,五年級女孩思想上發育快,身體上發育也挺快,喜歡上了我。我卻還沒有喜歡的概念,覺得太過親近而感到煩惱害羞。

她深深喜歡我的時光是小學五年級到國二。而我真正意識到自己非常喜歡她,則是從國二到大學。

用比較帶有文藝腔的說法,我們這種情況叫作:各有花期,各自錯過。


小綠外型清秀氣質嫻靜,可是脾氣很糟,糟糕到爆,是我有生以來見過最糟的。愛使小性子,愛為小事生氣,很多時候很拗執,還有些潔癖問題麻煩到惹人嫌。

很多時候,我看著她,都默然想著:如果不看臉,妳他媽這樣以後怎麼嫁的出去。

可我還是喜歡她。以她的姿色來說像是我占便宜,以她的脾氣來說像是我惜物愛物,特喜歡收破爛。

我想,也許有一天,我們能走到一起。

結束二人曾有的遺憾。


當時我的性格散漫悠哉,與成熟絕緣。整體作個總評就是個痞子。

我想著自己喜歡的人脾氣如此惡劣,如果我想要長久和她在一起,自己究竟應該何去何從?

我想,首先,自己要有一顆百毒不侵的心臟,極強的心理素質。這樣她在盛怒下的唇槍箭雨,才不能傷我分毫。

再來,我需要能徹底操控自己的情緒。這樣萬一小綠真的不小心傷我分毫的時候,我才能夠不表露出來,不讓她良心不安。

最後,我還需要海枯石爛的耐心與溫柔,這樣我才能一直哄她,哪怕她大姨媽是鐵了心的反著來,一來28天。

我就是這樣的喜歡她,也是這樣一點一點地去雕鑿自己的脾氣。


在成長那段時間,EQ這個新概念正在流行。開始有些同學和師長誇讚我EQ不錯。

沒覺得開心,只覺得很囧,想自己他媽的那在乎什麼鬼EQ,純粹只是想把妹。

在國小的時候,我是不運動的。

到了國中,聽說小綠喜歡看灌籃高手,剛巧自己死黨是個打爆全校無敵手的半人半神,就此開始了特訓,也勉強一手球技拿的出去。

記得國三那年,某次同學會,回母校看導師後,大家夥走到操場決定來場三對三鬥牛。我霎時兩眼放光,心裡就跟霍元甲打擂一樣,想著京門第一就在今天,正準備拉開外套拉鍊,小綠突然拉了拉我袖子。

小綠的個子嬌小,約一米六,那時候我已經抽高,大概一米七七,我低頭望她。那時陽光耀眼,小綠瞇眼開口說:熱死了,你又不喜歡打球,也不喜歡流汗,就不要下場了。

我一臉木然地望著她,當時心底的OS挺長,大致說來是這樣的:

..二年,...二年!妳知道我練了二年就為了在妳面前打球電人嗎!?我不喜歡流汗個屁,明明就是妳這個女人潔癖,怕我流汗之後靠在我旁邊會覺得噁心...

我本來脫外套是為了打球的,後來只想把脫下來的外套圍在她脖子上然後勒死。


我深深喜歡她,而我是個一喜歡上了就什麼都不管不顧的人,所以小綠這個女孩決定了我許多的人生方向。

舉例來說,我高中努力拼重考便是為了與她同校。

記得那年剛考上她就讀的學校,新生訓練完之後緊接著就是選擇社團,我在眾多社團攤位裡遊走,手裡握著空白的社團申請書,心裡默念著:我要進吉他社,我要充實的高中社團生活;我要進電音社,我要充實的高中社團生活;我要進康輔社,我要充實的高中社團生活..

然後我遇到了成為我學姊的小綠,她也在擺社團攤位,她笑咪咪地把我的空白社團申請書拿走,然後我成了書法社的社員。

那一屆的新生有3個人加入書法社。托我們的福,書法社在那一年沒有被廢社...

我的人生軌跡跟隨著小綠跟隨了很長的一段時間。高三那年,我完全在玩,沒在衝刺,理由很簡單,小綠是學姊,進了私立大學,跟隨她完全沒壓力,所以不用讀...

仔細回想,我對小綠的執念如此之深,最後竟然沒走到尾行跟蹤,密室監禁的地步,連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人格實在太過健全。


在執著小綠的過程中,其實我交過幾位女朋友。

那時因為深深想著小綠,感覺特別孤單,有些女孩在當時確實對我不錯,心靈找到了慰藉,便因此交往發展了。

可惜,那些戀情終究成為了有些遺憾的經歷。 我想,牽掛之所以是牽掛的原因就是因為放不下,如果能放的下的牽掛就不叫做牽掛了。

前面一段也許太過饒舌,如果以非繞口令的方式來說,就是哪怕自己身邊有了別人,該放不下的就是放不下。

在類似那樣的情景下,我想著小綠,牽著別人的手。確實是傷了些人,成為之後長久的內疚。

在那之後,我才逐漸明白所謂的愛情,應該是「因為愛著某個人,所以才需要愛情」,而不是「因為需要愛情,所以才愛著某個人」。


我對小綠的執念最終是終止在就業前.. 記得那時候我剛退伍,口袋還揣著些賣身時國家施捨的新台幣。

我請小綠吃了頓飯,聊了很久,把所有對她的情感和遺憾都說了出口。

在那之後,我才擺脫了對小綠的執念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想,這所謂真正的自由,便是我終於能坦然自在地面對「喜歡她」這件事,而不再帶有殘缺與遺憾;真正能夠獨自前行,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回歸初心,我喜歡她,與其間悠走的歲月無關;與她喜不喜歡我無關;與各有花期各自錯過也無關。

只是一個男孩在他最青春的十年,無論是苦是甜。

謹以此文,致我的青春,哪怕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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