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閱讀時間 ‧ 約 16 分鐘

瑞士信貸32億美元出售,金融危機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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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UBS以32.5億美元,收購搖搖欲墜的瑞士信貸。相較週五收盤價,瑞信以逼近3折市價出售,成為歷史的註腳。是賤賣嗎?從政府給的「嫁妝」看來,背後錢坑有多大?

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即將易主,瑞銀集團(UBS)將以32.5億美元,收購瑞信,相當於每股0.76瑞士法郎。瑞士最大兩銀行達成協議,以「全股交易」方式進行合併,最快當地時間週日傍晚簽約。

瑞士最大的兩家銀行——瑞士信貸和瑞銀集團——已經達成協議,以全股交易方式進行合併,瑞銀以32.5億美元收購瑞士信貸,相當於每股0.76瑞士法郎。

收購價低於瑞信市值的88億瑞郎,看似直逼3折的跳樓大拍賣,但實際上,瑞信近年來的醜聞如金融家格林希爾(Lex Greensill)旗下資本公司破產以及比爾·黃(Bill Hwang)“Archegos 資本管理”(Archegos Capital Management)爆倉事件等,導致其管理層感到羞辱。

此外,瑞信14日披露的財報內部控制有“重大缺陷”,再加上矽谷銀行和標誌銀行的倒閉引發的恐慌,也加速了瑞信的崩潰。瑞士央行和監管單位預計准許這個交易跳過部分法規,即UBS不需要六週與股東的諮詢期。

是賤賣嗎?背後的錢坑有多大?

32.5億美元的收購價,對瑞信管理階層來說是一大羞辱,相較於週五收盤價,瑞信市值還有88億瑞郎,相當於95億美元,這個價錢看似是直逼3折的跳樓大拍賣。

幾乎3折買到瑞信,看似很划算,但看看瑞士當局在強行促成這樁婚姻下給出的嫁妝,不難想像瑞信背後錢坑有多大。瑞士政府表示,將提供超過90億美元,彌補UBS因接手瑞士信貸而遭受的部分損失。瑞士央行還向UBS提供了超過1000億美元的流動性,以幫助促成這筆交易。

珠寶上的王冠,瑞信事業體估值百億美元

瑞士環球銀行是瑞信旗下四大分支業務當中,唯一還在賺錢的事業單位,根據摩根大通分析師預估,光是瑞士環球銀行市值就估有100億瑞郎,108億美元。

過去十年,瑞士環球銀行都是瑞士國內投資銀行業務的佼佼者。去年,瑞士環球銀行還為食品巨頭雀巢公司和跨國藥廠羅氏募資。

瑞士環球銀行的重要性,顯然被監管單位放在心上。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大到不能倒」法規使得瑞士政府有義務採取「瑞士優先」立場。在破產風險下,攸關瑞士金融穩定的事業體必須進行資本重組,而其他事業則將被清算。

瑞士IMD商學院金融學教授布里斯(Arturo Bris)說,瑞士央行的介入,凸顯瑞信在瑞士國內銀行扮演的重要角色,「國內銀行是瑞信皇冠上的珠寶。」

因此,瑞信出售子公司的決定可能不僅僅是基於市場因素,也可能與瑞士央行對瑞信在國內銀行業務中的角色有關。至於瑞信的出售是否賤賣,這需要根據市場條件和交易條件進行評估。

瑞士政府說媒成功,拆了瑞信炸彈,然後呢?瑞士國際銀行和金融集團Mirabaud副總裁帕拉薩爾(John Plassard)說,「現在,銀行業信任問題解決了嗎?顯然還沒有。一個行業的信心不可能單靠一天就重建,這不可能。我想上週四、週五的狀況會重演,市場一開始會很有信心,但股市又會往下掉,因為投資人需要更多資訊。別忘了,這個危機某種程度上是從美國蔓延過來的,不只是瑞信本身」。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編譯:張詠晴/天下Web only

NYT, FT, Bloomberg, WSJ(2023.03.20)


為什麼大到不能倒的銀行倒閉了?銀行倒閉債權人該怎麼辦?

什麼是商業銀行破產

商業銀行破產是指商業銀行無力償還其借入的債務和存款,從而導致其無法繼續開展正常業務活動,並被宣告破產的狀態。這通常發生在商業銀行負債超過其資產的情況下,也就是說,它的債務超過了它能夠支付的能力。

當一個商業銀行破產時,它的資產將被出售來償還其債務和債權人。如果其資產價值不足以支付其債務,那麼銀行的債權人將會收到一定的損失。這對於那些在該銀行存款、貸款、投資和其他金融產品的客戶和股東來說可能會產生重大的財務影響。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會定期審查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以確保它們的負債與資產保持平衡,並且制定監管規定和政策以確保銀行業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商業銀行破產的程序

商業銀行破產程序的具體細節和步驟可能因國家和地區而異,但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步驟:

  • 銀行監管機構評估銀行狀況:當監管機構認為一家銀行處於破產邊緣時,它將進行評估,以確定銀行是否符合破產標準。這可能包括對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財務狀況和管理結構等方面的評估。
  • 宣布破產:如果銀行被認為已經破產,監管機構將會宣布其破產,並將銀行接管。
  • 管理銀行資產:監管機構將接管銀行並開始管理其資產。這可能包括出售銀行資產、追收貸款和支付債務等。
  • 保護客戶資產:監管機構將確保銀行客戶的資產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這可能包括通過保險機構賠償客戶損失、向其他銀行轉移客戶資產或返還客戶存款等方式。
  • 清算銀行:在管理資產和保護客戶資產之後,監管機構將開始清算銀行。這可能包括將銀行分解為更小的部分並出售給其他銀行,或者將銀行完全關閉。
  • 監督清算過程:監管機構將繼續監督銀行的清算過程,以確保其順利進行,並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和客戶的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銀行破產程序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才能完成,取決於銀行的規模和復雜性,以及當地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要求。

商業銀行破產的特殊性


商業銀行破產是一種特殊的破產情況,因為銀行作為金融中介機構,其經營活動涉及到大量客戶存款和貸款,涉及的金額非常龐大。因此,銀行破產可能會對整個金融系統和經濟產生重大影響。以下是商業銀行破產的一些特殊性:

  • 破產程序的複雜性:銀行破產程序可能非常複雜,因為銀行的業務範圍廣泛,涉及到大量的客戶資產和負債。因此,監管機構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資源來管理銀行資產、保護客戶權益,並進行清算。
  • 系統性風險:商業銀行破產可能會對整個金融系統產生系統性風險,因為銀行是金融中介機構和信貸渠道,對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資金流動和信貸供應產生影響。因此,政府和監管機構通常會採取措施來避免銀行破產,並確保金融系統的穩定。
  • 客戶保護的重要性:銀行客戶的存款和貸款可能會受到破產影響,因此保護客戶資產和權益非常重要。監管機構通常會採取措施來確保客戶資產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例如通過保險機構對客戶損失進行賠償或返還客戶存款。
  • 對監管機構的挑戰:銀行破產可能對監管機構產生挑戰,因為監管機構需要在保護客戶權益和維護金融穩定之間找到平衡點。監管機構需要及時採取行動,以避免銀行破產對金融系統產生的負面影響,同時確保客戶的利益得到保護。

商業銀行破產的必要性


商業銀行破產雖然會對銀行、客戶和整個金融系統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在某些情況下,銀行破產可能是必要的。以下是商業銀行破產的一些必要性:

  • 清理無效銀行:商業銀行可能由於各種原因而失去了健康的經營能力,例如過度放貸、管理不善或不良投資等。在這種情況下,監管機構可能會決定讓銀行破產以清理無效銀行,以便重新建立更健康的金融系統。
  • 恢復健康金融環境:商業銀行破產可能是恢復健康的金融環境的必要措施。如果銀行的經營活動導致金融系統不穩定,監管機構可能會採取措施使銀行破產以恢復穩定的金融環境。
  • 促進監管機構的改進:商業銀行破產可能有助於促進監管機構的改進。監管機構可以通過破產程序了解銀行破產的原因,並採取措施改進其監管體系,以防止未來發生類似情況。
  • 保護客戶權益:商業銀行破產程序可以保護客戶權益。在破產程序中,監管機構可以通過保險機構向客戶支付賠償,或通過其他手段返還客戶的存款,以最大程度地保護客戶的權益。

商業銀行破產風險的主要來源


商業銀行破產的風險可以來自多個方面。以下是商業銀行破產風險的主要來源:

  1. 信貸風險: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可能會面臨信貸風險。如果銀行的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銀行可能會出現資產負債不匹配的情況,導致銀行破產。
  2. 流動性風險:商業銀行在日常經營中面臨流動性風險,即資產無法及時轉換為現金以支付債務。如果銀行無法滿足客戶的提款需求,可能會導致客戶對銀行的信心下降,從而引發銀行破產。
  3. 市場風險:商業銀行可能在投資過程中面臨市場風險。如果銀行的投資組合價值下降,可能會導致銀行資本不足,從而引發銀行破產。
  4. 操作風險:商業銀行可能面臨操作風險,即由於銀行的內部操作不善或管理不當,導致銀行出現損失或錯誤。這可能會導致銀行資本減少,進而引發銀行破產。
  5. 監管風險:商業銀行可能面臨監管風險,即由於監管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或監管機構的行為,導致銀行出現損失或困境。這可能會導致銀行資本減少,進而引發銀行破產。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破產風險的主要來源包括信貸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監管風險。監管機構需要密切關注這些風險,並採取措施降低商業銀行破產的風險。

防範商業銀行破產風險的措施


以下是防範商業銀行破產風險的一些措施:

  • 加強監管:監管機構應該定期檢查商業銀行的資產和負債狀況,確保銀行遵守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資本充足率等指標,以減少破產風險。
  • 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機制:商業銀行應該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信貸風險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市場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管理等。
  • 合理控制風險暴露度:商業銀行應該合理控制風險暴露度,避免過度集中投資於某一領域或某一借款人。
  • 加強內部管理:商業銀行應該加強內部管理,包括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內部審核和審計機制,加強內部人員的培訓和管理等。
  • 加強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應該加強信息披露,及時公開公司財務報告和其他重要信息,增強投資者的透明度和信心。
  • 加強危機管理:商業銀行應該建立完善的危機管理機制,包括危機預警機制、應急預案和危機處理流程等。

綜上所述,防範商業銀行破產風險需要監管機構、商業銀行和投資者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危機管理機制,控制風險暴露度,加強內部管理,加強信息披露和加強監管等。

商業銀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完善


商業銀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完善對於保護金融系統的穩定和保護投資者利益至關重要。以下是商業銀行破產法律制度完善的一些方面:

  • 完善破產程序:破產程序需要更加清晰明確,以便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程序中,應該明確不同債權人的優先順序,例如存款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
  • 加強監管機構的角色:監管機構應該在破產程序中扮演更加積極的角色,例如向受影響的客戶和公眾提供準確的信息,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性。
  • 加強法律適用:法律應該更好地適用於商業銀行的破產程序,例如限制控股股東和高管的資產轉移,以避免影響債權人的利益。
  • 增加破產預防機制:破產預防機制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在面臨困難時及時採取措施,以避免破產。這些措施包括加強風險管理、提高資本充足率、改善內部管理等。
  • 增加破產保護機制:破產保護機制可以保護銀行客戶的利益,例如保護存款人的存款,保護投資人的投資等。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加強監管機構的角色、加強法律適用、增加破產預防和保護機制等。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金融系統的穩定。

商業銀行清算清償次序為?

商業銀行清算清償次序通常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 優先償付員工工資、稅款等必要費用。
  • 償還受國家保障的存款。
  • 償還未受國家保障的存款,包括個人儲戶和機構儲戶。
  • 償還優先債權人,例如持有優先股的股東。
  • 償還次級債權人,例如持有次級債券的債權人。
  • 償還股東的資本貢獻和未償付的利潤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國家的法律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上述清償次序僅供參考。此外,清算清償的具體流程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例如在清算過程中可能會進行資產評估、債務重組等操作。

銀行破產倒閉,債權人該怎麼辦?

當一家銀行破產倒閉時,債權人會面臨嚴重的損失風險。以下是債權人可能需要採取的一些行動:

破產程序:銀行破產時,債權人可能會透過破產程序向銀行追討其欠款。在破產程序中,銀行的資產會被出售,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保證基金:一些國家設立了銀行保證基金,以保障存款者和債權人的權益。債權人可能會向這些基金申請補償,以獲得其應得的欠款。

確認自己的債權狀態:債權人需要確定自己在破產銀行中的債權額度和種類,以及自己是否有優先債權地位。

聯繫破產管理人:債權人可以聯繫破產管理人了解有關債權人的程序和時間表,以及破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任何機會。

評估債權價值:債權人需要評估自己的債權價值,以確定他們可能會收到的賠償金額。

提交債權申報:債權人需要提交債權申報,以確定其在破產銀行的權益。申報時需要提供相關文件和證明,例如貸款文件、發票和帳單等。

破產重整:銀行在破產前可能會進行重整,以保持其運作。在重整期間,銀行可能會向債權人提出債務重組計劃,以緩解其財務困境。債權人可以參與重組計劃,以獲得部分或全部欠款的償還。

參加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可能會參加債權人會議,以討論債權分配和破產計劃。

尋求法律建議:債權人可以尋求法律建議,以確保他們的權益得到保護,並針對任何可能的法律問題提供幫助。

提出索賠:根據當地法律和監管機構的要求,債權人可能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向破產管理人提出索賠。索賠通常需要包括債權人的身份證明,銀行帳戶信息以及索賠金額的證據。

等待處理:一旦債權人提交了索賠,破產管理人將審核索賠。債權人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收到任何賠償。

等待資產分配:破產程序結束後,破產管理人會根據法律程序將破產銀行的資產分配給債權人。債權人需要耐心等待這個過程的完成。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能會把其債權轉讓給其他機構或投資者,以換取現金或其他資產。

當一家銀行破產時,債權人需要保持冷靜,確認自己的債權狀態,評估自己的債權價值,參加債權人會議,並尋求必要的法律建議。在這個過程中,債權人應該保留所有有關銀行帳戶和債權的文件,以便未來的索賠和法律程序。同時,債權人應該向當地的監管機構尋求協助,以確保他們的權利得到保障。


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清算清償次序為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優先債權、一般債權。《公司法》則規定,公司清算的清償次序為清算費用、所欠國家稅款、職工工資、優先債權、一般債權。

這裡面至少有幾個問題需要釐清:

第一:勞動債權是否優先。修訂的《破產法》對於勞動債權是否優先問題一直存有爭議。一般認為,勞動債權包括拖欠的職工工資、拖欠的職工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費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三部分,勞動債權優先並不存在爭議,但其是否優先於其他擔保債權值得商榷。在商業銀行破產中,勞動債權是否優先於其他擔保債權同樣值得疑問。金融機構之間借貸十分普遍,而且數量巨大,如果在商業銀行破產案件中,勞動債權優先於一般擔保債權將極大危害金融機構利益。

第二:中央銀行提供的再貸款如何清償。中央銀行的再貸款是為了拯救商業銀行提供的資金支持,其來源於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量。當商業銀行難以被拯救,進人破產清算時,理應對中央銀行提供的再貸款這類無擔保債權優先清償,並且應當明確規定其清償次序在國家稅款之前。這類資金不應成為商業銀行經營成果的構成部分,不得再徵稅,應在稅款之前清償,以體現該資金的特殊屬性。

第三:存款保險制度償付給商業銀行的資金是否與商業銀行清算財產合併。存款保險制度設立後,一旦商業銀行破產,可以獲得一定的存款保險償付,該資金應當與破產財產分開使用,主要優先償付中小債權人,特別是個人債權人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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