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8/1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調解小撇步

相信上過法院或地檢署的民眾,一定聽過法官或檢察官詢問:「要不要和解?」、「要不要送調解」?而民眾如果能夠在調解程序,就把紛爭給解決,那是再好不過了,因為畢竟訴訟程序是很曠日廢時的!不過,調解程序是有「眉角」的,Simone就在這邊教大家一些小技巧:

1.如果是被告,請自行出席調解程序,不要只請家人或保險公司出面:這個道理很簡單,想想,如果是自己被撞,跟對方談賠償時,對方從來沒出面過,只請家人或保險公司出面,請問你會覺得對方有和解賠償的誠意嗎?當然不會!在這種一方覺得對方沒誠意的情況下,還談得成調解嗎?

2.如果希望能調解,就請不要再指責對方了:Simone在處理案件時,常常問當事人要不要調解,當事人常常一方面要調解,一方面又不斷指責對方都沒關心啦,態度很差啦,開車很快啦等等之類的,被指責的對方此時就會不甘示弱地反擊說,我有打電話阿,是他都不接阿...八拉八拉,這時我都會勸當事人,如果想調解,就不要再講了,原因很簡單,如果今天你跟你老公、老婆或者男女朋友吵架,想要談和,不想再吵了,但卻同時不斷指責對方哪裡不對,你覺得對方會想跟你和好?還是被弄得更火大,繼續跟你吵?談調解也是同樣的道理。偏偏有很多當事人聽不懂,繼續指責對方,還理直氣壯地跟我說「我是在陳述事實」,大家一定要知道,每個人因為觀察事情的角度不一樣,所陳述的「事實」都不一樣,所以你陳述的「事實」,跟對方陳述的「事實」都不一樣,而每個都覺得自己講的才是「事實」,所以,如果要進入調解程序,請不要再一味強調自己認為的「事實」。

3.不要讓告訴人知道保險公司的賠償比例:其實這是很奇怪的一點,對一個中立第三人來說,錢拿到才是最重要的,至於錢是被告自己出,還是被告的家人出,還是保險公司出,根本不重要,但絕大多數的告訴人卻都會認為賠償金都是(或大部分是)保險公司出,被告都沒出(或出很少),因此不願意和解,所以如果是被告,在調解過程中,盡量不要讓對方知道保險公司賠償比率,可以某程度增加調解機率。也奉勸告訴人,錢拿到手才重要,誰出這筆錢,沒那麼重要(何況,保險費也是被告每年付阿,這次出險了,下次保險費會調高阿,被告一樣要付出代價阿)

4.請把握可以調解的機會:很多告訴人會覺得,調解不成沒關係阿,我之後上法院告對方就好。身為法律工作者,真的要再三勸告有這樣想法的人,Simone每每在外面演講,總會不斷地強調:「法律和你想的不一樣」!法院在計算賠償金的時候,是有一定的規則,還要輔以相當的證據,但在調解時,雙方歡喜甘願就好,沒一定規則和計算比例,談到你想要的賠償金額,機率反而是比較大的,所以千萬不要妄想法院一定可以幫你要到比較多的錢!

這就是Simone對於調解的一些小建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們下次再見囉!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