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有許多要注意的眉眉角角,因此建議詐欺案要和解,最好是在偵查階段的調解庭,或在法庭上和解,取得和解筆錄或是調解筆錄,
後續可以在對方未依筆錄內容履行時,直接以該份筆錄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不用再經過訴訟程序。
本文最後提供3種和解書範例供參考。在面對詐欺罪的和解金談判時,無論是告訴人還是被告,都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雖然沒有固定的和解金行情,但雙方應本著誠意進行協商,以達成一個公平合理的和解金額,避免後續的法律糾紛。
提醒簽定和解書之前要注意,假如自行私下和解談妥的和解書,同意對方可延後付款,或是分期付款,但對方不履行,就需要透過訴訟,才能要求對方履行和解內容。所以選擇私下和解,建議在約定條款中註明:「○○○就前揭應付而未付款項,願逕受強制執行。」,並經
公證人公證
。因為經公證人公證後的和解書,在對方不履行時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較能保障被害人的權益,避免衍生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