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開學,三三兩兩大學生忙於購物,熱鬧非凡。不過這一天,一架超市購物車孤零零地停在校園門口,顯得十分突兀。
傳達室的保安叔叔可能覺得有礙觀瞻,便把購物車推入路邊的樹欉裡,表面做到不為路人留意了,然而,凡穿越邊門的行人都會見到。
按道理,這架購物車不應該來到大街上的,因為體積小,只限於商場超市內使用。顧客如果買了一定數量的貨物,超市允許客人免費使用較大型的購物車推貨回家,當然要付100元的押金。
所以說,把小購物車推出商場,是屬於偷竊行為。當然,如果當事人把小車送回超市,我想店方也不會追究和聲討。
那麼,是誰如此缺德呢?連幼稚園小朋友都知道「東西用後要放回原處」的道理,難道我們的大學生朋友就可以忽略忽視嗎?
還有,守衛大學的保安員叔叔阿姨,當時為甚麼不提醒棄置購物車進入校園的年輕人一聲呢?雖說是極個別人的行為,但給學校聲譽帶來的影響,可大可小呢!
小購物車停泊在樹叢邊已兩天了。今天我拍了照,準備通知超市的職員速來領取。畢竟,小車多留一天,大學生的形象就影衰一日,大學的聲譽便繼續敗壞二十四小時。
希望這不是小題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