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08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藍色恐懼》粉絲與偶像 誰更可怕

因為數碼修復,令到今敏經典動畫重新面世,未接觸過的人如我終於有機會看到了!久仰《藍色恐懼》大名,短短81分鐘就已經結合驚慄、懸疑、心理戰及殺人元素,虛實交錯的敘事、情節反轉高潮迭起,令人目不暇給,真心想稱它為「神作」!(縱使「神作」這稱呼已經爛大街)

坊間太多點評分析,再說《藍色恐懼》有多厲害根本多餘,反而看到戲中提及的追星現象很有意思!本身算是理性追星,但多年來於日本(男)偶像圈浸泡之下,對《藍色恐懼》談及「偶像VS演員」、粉絲的期待與豹變、互聯網改變追星生態…等現象非常有同感,意外這種文化經歷廿年不衰;再結合香港近年復興的「偶像文化」,更有另類共鳴!

「我/你是誰?」

粉絲的品格

《藍色恐懼》誕生於1997年,當時互聯網剛興起不久,社交媒體尚未流行,但已經出現粉絲為偶像架設網頁、留言板、BBS討論區,匿名粉絲與偶像可以透過網路互動,有人能夠「偽裝」成偶像留言,偶像亦可以在網路上看到自己沒說過的話、沒經歷過/想過的事,現實與虛擬的界線模糊,粉絲與偶像的「親切」交流,有多少是真實呢?

粉絲對偶像的期待,並不是單純看作品、買碟、參加活動之類的「支持」,無論單向還是雙向,他們有著非一般的牽絆——互相應援、打氣,不分偶像或粉絲,從中都可以得到心靈上的救贖。對流行偶像文化數十年的日本來說,原本沒什麼分別,只是當互聯網興起,身份難以核證的「匿名」網民出現之後,粉絲與偶像的交流不再一樣,甚至變得有點「恐怖」!

1997年的電腦對新生代應該很不可思議

像電影中的「變態粉絲」,喜歡的是前女團偶像霧越未麻,會在活動擔任工作人員,自稱「Me-mania(未麻的狂熱)」,沉迷網路及網頁「未麻的部屋」,與他認為是「未麻」的人互通電郵,自認為會她擊退傷害她的人,小至搜購性感封面雜誌,到解決場地搞事的小混混,甚至「迫」她演被強姦場面的編劇、拍攝大尺度寫真的攝影師,都以「保護純潔的未麻是我的責任!」為名而遭他殺害?!

粉絲的期待

未麻的「瘋狂粉絲」不只遠在天邊,而是近在眼前——經理人留美!身為前偶像卻未能走紅,轉任經理人對未麻特別上心,不喜歡公司要她從偶像「畢業」轉當演員,甚至幕後操弄後來發生的一連串命案!無論「粉絲」的身份是誰,他們對偶像皆是以「愛」之名,行情緒勒索為實。

到頭來未麻的「心魔」究竟屬於誰?

所謂粉絲的「愛」與「期待」,男女偶像都會遇到類似問題——你也許聽過木村拓哉因為結婚(對象是前偶像工藤靜香),被日本粉絲記恨多年,就算如今女兒出道,每年釋出家庭照都被粉絲罵:「這些照片能對應我們著迷的木村拓哉,那時候他竟然是跟女兒黏黏膩膩的傻爸爸,很討厭!」

但你有沒有聽過岡田准一與宮崎葵結婚,向粉絲透過派喜帖時,粉絲震怒得燒喜帖,並放上推特宣揚?很多人以為因為當年兩人曾陷入不倫風波,粉絲抗拒偶像變「小王」,但當時有看過其中一名粉絲的「訣別書」(後來被刪除),內容更令人震驚——她聲言喜歡的岡田准一,是身為偶像出身帥氣白淨的他,可是他為了演員工作,越晒越黑,苦練格鬥技,身型操得越來越粗壯,在這位粉絲眼中,他這樣是對「偶像」工作忘本、對粉絲不負責任!結婚(不論對象)只是壓死她最後的一根稻草!

就算到了令和時期,瘋狂粉絲仍然令人害怕!

偶像被期待

提到粉絲討厭偶像「有負期待」,就要討論《藍色恐懼》涉及的「偶像轉型」,這點首先要搞清楚:我們平時所指的「偶像」,通常單純指角色千篇一律、討好粉絲、男的愛耍帥、女的愛漂亮的演員,不會有身份疑惑,更不涉及慾望投射的對象。(好吧,近期香港的粉絲愛稱「偶像」為「老公」,甚至把真實伴侶稱為「前夫」,但感覺只是開玩笑,還未於真實世界以「另一半」自居而傷害他人…)

日韓偶像工業的偶像卻是另一回事——「偶像」是一種身份、出身,甚至稱之為「階級」亦不為過,與演員出身涇渭分明,就算受歡迎賺錢都會被看低一等,嚴重者如韓國,演戲再受歡迎收視/票房再好,只要是偶像出身,就幾乎沒資格打進「忠武路」;日本相對上好一點,少數偶像能成功轉型為演員,在專業影展上得獎,但他們要與過去的自己切割,「偶像」時期只能被當成黑歷史,甚至要做一些「大動作」去跟過去訣別。

女性偶像曾經是很多人的夢想,但能否持續到永遠呢?

從「偶像」轉型為「演員」,不只粉絲會因而受傷,本人承受的心理壓力亦超乎想像。如《藍色恐懼》的未麻,從團體畢業單飛,轉型做演員只是公司策略,其實非她所願,也許她未必如粉絲所想,記掛那個清純甜美的自己,但看得出她想念與隊友一起奮鬥的日子,對公司要求用「演強姦戲」「拍露點/毛寫真」作為跟「偶像」訣別,亦有心理上的抵觸及不滿。電影利用麻未這份無人開解的心理壓力,演繹成人格精神分裂,兩個「自己」不時對峙質問:為什麼要當演員?一直做偶像不好嗎?

當然,電影涉及的「女性二元對立」定型甚有爭議——為什麼女性偶像一定是清純、被保護、打扮像童話故事的公主?演員要突破偶像框架,就要演被強姦戲、露點、露毛?男性偶像要轉型的話,可以做什麼?把自己變醜變粗壯,甚至索性公開戀情/結婚,好讓女性粉絲放棄對他們持有欲望嗎?可是亦想換個角度問,他們享受身為「偶像」帶來的追捧及歡愉嗎?無論粉絲、周遭,甚至自身的期待,能夠透過「偶像」這身份而滿足嗎?

《藍色恐懼》的驚慄元素並非憑空捏造,而是基於「偶像」「追星」文化衍生,不分世代,適用於日本韓國等「偶像大國」,而份屬「初生嬰兒」的香港「偶像」文化,是否同樣適合呢?不知怎麼,看到未麻的故事,總會想到當今香港最流行的男性團體…粉絲的應援、公眾的期待、自家成員相親也相爭,到頭來會否變成一齣恐怖片?(我胡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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