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幫助?


    在偶然的機會跟一個〝同行〞聊天

    聊到看護的工資幾十年沒調,終於調了。

    他:工會不知道在想什麼,怎麼會將看護工資訂成單一價格,

    這樣有些更弱勢的要怎麼辦?

    我:(懷疑)你的意思是要分等級,但等級之間要如何認定?

    他:當然,不然會造成很多人請不起看護。

    我:所以你認為現在的工資太高?

    他:也不是,只是應該要有高薪的,也要有低的。

    我:(疑惑)

    他:我們我們提供的看護工資一天才2000元起。

    我:很高捏元。

    他:24小時。

    我:(2000再扣個介紹費,人員一天實領才多少)幾乎正常

    的一半捏,是本國籍有受過訓的看護嗎?有人願意做嗎?

    他:都有,不過不一定受過訓,但都是非常缺錢的人,或者

    沒地方去的人。這些人沒有其他辦法賺錢,我們提供了一個

    很好的賺錢機會給他們。

    我:提供非具服務資格的人服務,這樣妥當嗎?

    他:其實我們本身都有醫療背景,人員在我們這裡我們都會教

    他們,一直到他們會。

    重點是有很多人跟本聘不起那麼貴的看護,我們提供這樣的

    看護其實也是在幫家屬的忙。

    (但工資是以月計,且無法按日聘僱,這樣一個月也要6萬多,

    家屬若真的經濟不允許,應該會選擇安養中心吧,更便宜。

    而且,一個人工作24小時只能領到2000,真懷疑有本國人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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