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班給一位剛合作的看護
他對於我給的個案資料之詳細很驚訝
問我 你都是這樣給案的嗎
我回 這樣不是比較清楚嗎
他說 但一般派班單位都不會說這麼多
甚至對個案完全不了解
也因此常是接到了案子才知道這個案子跟本是這個人員能力所不足的
有些勉強撐了幾天
或甚至當場就要換人
就算撐幾天吧
結果是人員可能受傷
不然就是很多危險狀況發生
對病人或看護都不好
其實
這就是我們在接案子時為何為問家屬很多資料
在給案時也會對看護說明清楚
寧願在接案前多花點時間
不要在接案後一直出問題
這樣對病人跟看護都不好
您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