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之路上根本是傷兵聯合國!
由於我對自己是個運動肉腳有清晰的認知,出發朝聖之路前,我已經預知這將是一條艱辛又漫長的路。我早就抱持著修行的心情,以及「參加就是得獎」的心境,走上這條路。
一路上我的臉書/IG發文,不知道是風景太好還是跟各國人馬相處很歡樂,導致很多人以為這是一個散心旅行,還有人在我徒步時,擅自把這條路列為bucket list,殊不知真是誤會大了! (請看: 朝聖之路跟你想的不一樣)
我也從來沒想過,走路可以走到這般田地,每天腳真的很痛。中醫叔叔拍下我走路的影片,說我核心走到跑掉,要調整一下。豈止核心跑掉,我的魂跟理智通通都跑掉了好嗎!!!
走到下午以及進到了庇護所,就會看到步伐沉重的、跛腳的、走路小碎步的、冰敷的各國人馬。
先來看看,一路上的各國傷兵怎麼說。
首先是描述腳痛的狀態,實在太經典了:
朝聖路上的傷兵,不是平常有鍛鍊或有胸肌腹肌就沒事的。這可是一條讓你臣服在老天爺跟前的路!
1) 捷克職業足球運動員Frantisek,雙腳長水泡。靠著運動員的爆發力,很快走到了終點,還不忘發訊息跟我說,他的腳超痛。
2) 加拿大胸肌、腹肌都有的父子Brian & Josh,平日熱愛戶外運動,登山 & 攀岩,腳底照長水泡。朝聖之路上被迫休息2天。
3) 美國男生Liam: 腳底長了超大水泡,休息1周,還視訊給在美國當護士的媽媽,他這樣還能繼續走嗎 (他給我看了照片,真的很可怕) (實際上可以繼續走! 我在終點遇到他囉)
4) 美國男生Garret,大學田徑隊出身,每次遇到他,他都用裹小腳似的繃帶纏他的水泡腳。後來他還在路上重新買了鞋子。
5) 義大利肌肉黝黑型男,膝蓋走到有問題,在路上拄著登山杖掰咖。
6) 德國女生,一走進庇護所的房間,就看到她躺著把腳抬高,腳還綁紗布。
7) 上海姑娘Lia,從小打網球,標準運動員身形。摔倒下巴縫針,還下巴骨頭錯位,打呵欠要用手托著。她說有學過正確摔倒姿勢,不料背包太重把她壓在地上磨,肩膀膝蓋都挫傷。第一次見到她時,她的膝蓋也纏著繃帶。
8) 荷蘭爸爸Fred也是健身款,足球員似的高瘦身材,照樣哀嚎水泡,某天早上跟我說,今天走10km就好。
9) 美國媽媽Teresa,平常在加州週末熱愛登山。後來遇到她,她說她的腳發炎感染,醫師告訴她該休息了,從某站直接搭車來這裡。還說We all have to learn it the hard way (苦笑)
10) 台北爸爸,自稱習武之人,每個禮拜爬七星山2次。day 1在庇里牛斯山摔個四腳朝天,膝蓋受傷+腳長水泡。
11) 台南爸爸,他說他的腳已經不是水泡,是血泡。在山上感覺腳濕濕的,一脫下鞋子全是血! 讓路過的人馬嚇了一大跳。他決定之後的步調是兩天走路、兩天搭車到Santiago。
12) 英國男生,瘦高帥哥腳掰咖。掰咖的他關心小碎步的我還好嗎? 我說不好阿,你呢? 他說他OK。我說你都掰咖了耶? 他苦笑說: "總得付出一點代價的。"
13) 義大利女生Veronica,第一次見到她時,她一天能走30km,再見到她時,她說她的腳踝腫起來了
14 ) 從Sarria開始走的印度男生,他的Day 1就開始長水泡了
通常長水泡,都幾乎是在Day 1 – 2產生的,不管是從Saint-Jean Pied de Port開始翻越庇里牛斯山的,還是從Sarria開始走的小山丘,水泡照長不誤! 意謂著整趟旅途的初始,就得跟水泡奮戰。就算沒長水泡的,也被這條路磨得生理跟心理同樣煎熬!
都這樣了,還能繼續走嗎?
1) 澳洲女生Hianna: 走短腳也痛,走長腳也痛,不如就走長一點,且走長一點腳會痛到麻痺,然後就不痛了喔。(我無法,謝謝)
2) 澳洲女生Hianna的男友: 我吞止痛藥,一天吞三顆,後來到六顆。(好可怕不要學)
3) 加拿大Josh: 邊走邊聽重金屬音樂,有麻痺腳痛的功效。(他已經達到心理控制肉體的境界) (我也無法,謝謝)
當然也有遇到,已經狀況不好,不能再繼續走的人:
1) 德國女生(前面提到綁紗布的那位)她的朋友,我問她怎麼很久沒見到另一個女生? 她說她腳的水泡實在是太痛了,所以決定回家不走了。
2) 德國男生Benedict,腳踝不行了,雖然已經到行程後段,他還是決定直接搭車到Santiago,決定身體要顧。
情況已經危險到需要救護車的:
1) 大約2023/9/21-22間,庇里牛斯山天氣又冷又颳風下雨,聽說有韓國人在山上失溫 (hypothermia),剛好遇到醫師,那名醫師跑去向匈牙利男生求救,請他幫忙call救護車。該名轉述的匈牙利男生,我看到他時則是鐵腿的不行,濕淋淋的到庇護所,還渾身冷到發抖。
2) 也是這一日期區間,聽另一位荷蘭爸爸提及,他在庇里牛斯山上,看過3次救護車。下山到了Roncesvalles庇護所,也有4台救護車把人送走。
那到底有沒有人毫髮無傷呢?
1) 各種法國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 每天都走很長,走很久,走很快! 不約而同表示,我們法國人真的很愛走路 (笑)。後來認識的法國華裔志陽說,法國從小學開始,徒步就是我們的旅行,我們超喜歡的! 還自豪說,全世界最愛徒步的,就是法國人!
(法國人有多能走: [朝聖路上 | 各國人物誌] 法國人的超能力)
2) 台灣百岳咖:
至於我這個運動肉腳呢?
我在庇里牛斯山的Day 1 下坡時,腳指就已經跟鞋尖撞瘀青了,Day 1 住庇護所,Day 2 and Day 3躺平在Hotel單人房休息,渾身痠痛,直接休息2天! 後續的每天到庇護所後,就開始四處找冰塊冰敷。
每次走路只要碰到瘀青腫脹處,也是會痛的。想不到,每天這樣痛,竟然還可以自我訓練到,一天可以走的比一天遠! 而且我後來就沒有任何一天休息了,即使是rest day 我都至少走10km左右。
究竟是瘀青比較痛還是腳長水泡比較痛呢? 由於我沒長過水泡,看看他怎麼說:
據捷克職業足球員Frantisek看了我的腳後說: 妳這個腳指瘀青,我每一個球季都會發生一兩次。但是球季不會長水泡,水泡真的很痛!
總之,朝聖之路就是一條修行之路,總是須要拿出一點什麼來交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