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自己慚愧,怕不配愛那一個人;但看看他們(散佈魯迅流言的人)的言行思想,便覺得我也並不算壞人,我可以愛。」
魯迅《致許廣平》
在求學時期,魯迅按父母之命取了朱安,二人雖沒有離婚,卻從來未有夫妻之實。
時間跳到1923年,魯迅到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講課。其中有一個學生叫做許廣平,總是坐在第一排。許廣平深受魯迅吸引,在上了一年小說史課後,主動寫信給老師。其後,二人頻繁地以書信來往,大家雖然對彼此都有意思,但魯迅卻不願點破曖昧關係。
1925年,許廣平受不了魯迅的「直男行為」,主在魯迅主編的《國民新報副刊》拋出直球,二人才確定關係。
雖然魯、許沒有結婚,不過他們育有一子,並在餘生廝守終老。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家書》
1929年,沈從文受胡適邀請,到上海中國公學教授。期間,他愛上了18歲的女學生張兆和。沈從文給張兆和寫了過百封情書,但都得不到回應。後來張兆和向校長胡適求助,胡適竟然主動提出給二人做媒。兆和卻覺得「老師好像不應該這樣」!
四年後,沈從文抱得美人歸,和張兆和宣佈結婚。二人相伴終生,更有評論指幸福的婚後生活,是沈從文寫出大量名作的催化劑。
一個女學生登報倒追男教師;一個男教師瘋狂追求女學生,連校長也加入說媒... ...民國人的感情生活比現在還要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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