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聞一偈,不敬上師者,彼轉數百犬,後成有痣者 。」這個上師,不必在他那裡接受灌頂,你只要聽過一個偈頌,這師徒之緣就成立起來了。
但是你對他不敬,「不敬上師者,彼轉數百犬。」將來會投胎當狗數百次。
「後成有痣者。 」後來當這個狗,終於得到人的身體,可以做人的時候,身上也許臉上就會有一個很大、很明顯的痣。當然那是一個惡痣,是不好看的。
臉上也有吉祥的痣,希望大家都是有吉祥的痣,沒有惡痣。
總而言之,對上師的身口意不恭敬、毀謗上師,這個戒律的界線非常清楚。
一個人如果對上師產生邪見,就是「心」犯;口中說出誹謗的言辭,毀謗上師,「嘴」就犯了;如果做了跟上師違背牴觸的話、事情,那「身」就犯了。
就是「身、語、意」犯了金剛罪、犯了十四根本戒第一條「對上師身口意不恭敬」。
有的還詭辯:「我沒犯,我這樣有犯嗎?」「我只不過怎樣而已,我還好吧?」其實這很分明、很清楚。
或者破了對上師的誓言:「答應上師要這麼做,承諾過。」你破(戒)了,沒做到,這很清楚就是犯戒,犯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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