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佛經出版社工作時,文編汰換率極高,曾有在一個月內送走六個人的紀錄,搞得當時在職的每個人膽戰心驚,深怕下一個被請進會議室的就是自己。
因為當時公司在重編一套大書,所以找了很多人,然後觀察每個人的編輯能力和工作態度,再留公司想用的。
我很幸運,遇到信任我也不討厭我的主管,所以最後的最後,我和另外二個女生被留了下來。
一年後,A有更好的選擇離開了,剩我和B兩個,工作量二個人加班也消化不了,於是主管決定再找人進來。
工作不難,難的永遠的是人。有來沒多久不習慣就跑的;有面試答應加班,上班就開始各種家裡有事身體不適的;也有態度很好,但工作能力就是很有問題的。
於是我得到以下結論:
1.天生我才必有用,前提是:放在對的位置上。
2.如果你自己都不先尊重你自己,就不要怪別人也不尊重你。
3.次數過多的機會太廉價,難怪得到的人不珍惜
。
4.相信自己的直覺。
5.氣。死。驗。無。傷。
三年來遇到不下十個怪咖,今天又出現「最新的」第一名,一大早就讓人大暴怒。經過一上午的沉澱,再次驗證以上五結論。
記在2015.04.24